| 内容摘要 | 办理情况 |
1 | 1、市民反映永嘉县碧莲镇小楠溪江紫云坑水库历史悠久,该水库是用于发电的,但因不发电时会对水库分流的河道进行断流,无法保障下游的生态流量,导致楠溪江下游的旅游业影响重大(比如:竹筏项目),要求部门给予解决方案。 2、永嘉县沙头镇楠溪江引水工程将通水闸换成了发电闸且使用阶梯式的通道导致鱼类无法回游,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要求恢复原状。 3、永嘉县三江街道楠溪江与瓯江口的交叉口三江口建设水坝,其表示在该处建设水坝会严重影响中华熊猫级动物鼋的生态环境,甚至会导致中华熊猫级动物鼋灭绝,现建议不要在该处建设水坝,若一定要建设水坝,要求生态部门严格监督并保证动物的生态环境。 | 您好,您反应的第一个问题,小楠溪江紫云坑水库实际为碧莲溪水电站,该电站在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中经专家评估并按上级要求核定生态流量,当前该水电站生态流量在泄放。 您反应的第二个问题,经核实,永嘉水务集团按照批复文件设计、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后,没有更改闸门使用功能。为保护楠溪江流域洄游鱼类,工程右岸设置螺旋式上升的鱼道。并且沙头水电站通过环评验收。详情附件。 您反应的第三个问题,楠溪江河口大闸目前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阶段,我们在前期论证工作中将慎重参考您所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等相关方面的专题论证,待前期论证工作完成后我们将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
2 | 市民反映鹿城区滨江街道府东家园南侧的华鸿工地经常通宵施工噪音扰民,该现象长达1个多月,期间联系执法局,执法局均称已经联系中队,中队前往劝导,并没有执法权,还需环保检测分贝才能处罚,但是环保也不接受市民的检测,执法又称经常联系不上环保检测人员,白天联系不上,夜间更联系不上,其以前居住在瓯海,瓯海区发生该情况,瓯海的执法会主动与瓯海环保对接好,检测噪音分贝再给工地立案查处,但是鹿城的工地基本上都是因为没有鹿城环保检测,根本无法立案查处,因部门未对接好,导致工地逃脱处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及身体健康,现希望鹿城环保与鹿城执法对接,对未经过审批程序在夜间通宵施工的工地进行处罚。 | 您好,您反映的府东家园南侧的华鸿工地通宵施工噪音扰民,执法局又称经常联系不上环保检测人员,白天联系不上,夜间更联系不上的事项,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调查答复如下:经了解您所述的府东花苑南面的工地,监测人员与执法人员曾于4.20日前往该工地,现场未施工。4.26日已接收委托监测,但由于提前得知到施工方当晚并无施工安排,临时取消监测;4月27日了解到施工方在下午结束浇筑作业,再次临时取消监测。4月28日临时接到执法人员电话,由于夜间施工噪声监测对环境音有硬性要求,须在雨停后方能监测,当晚22:45,在监测人员与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施工已结束。故关于无法联系上检测人员的说法并不属实。 |
3 | 市民反映龙湾区瑶溪街道凤湾路11号温州兴益和拉链有限公司非法设立酸洗、喷漆、电泳车间,废气、废水直排,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 您好,您于2021年4月27日向浙江省政务平台热线反映的信访事项,经环保局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温州市龙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四队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到现场进行核实。 二、被举报单位为温州兴益和拉链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拉链头上色处理和拉链表处理,未从事电泳加工。温州市金宇拉链配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金兆鸿,地址在温州工业园区凤湾路11号第五层(租于温州兴益和拉链有限公司内),主要从事拉链头、五金电泳加工。该单位已经环保部门,龙环建【2018】34号文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温环龙建验【2019】2003号文件。生产设备有:电泳生产线2条、喷漆台2台、滚喷机3台、烘箱3台、抛丸机1台。主要产生的污染物: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生产工艺流程:拉链头→清洗→电泳→清洗→烘干→冷却→成品。拉链头→滚喷→上挂→喷漆→烘干→下挂→成品。该单位的生产废水委托温州兴益和拉链有限公司处理。喷漆配套的有机废气和烘箱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共1套,电泳生产线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1套,抛丸机自带除尘设施1套,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州市龙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四队于2021年4月21日委托浙江创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废气处理设施、厂区内和厂界进行废气监测。另委托龙湾区环境监测站对温州兴益和拉链有限公司的标准排放口进行废水监测。 |
4 | 市民反映前段时间前往文成游玩,观察到赵山渡水库两岸仍居住着不少居民,据其了解该水库是供水给温州市区的,咨询居住在水库两岸居民的生活污水会不会污染水库及如何保障水库的用水安全。 | 赵先生,你好!由于历史遗留原因,目前赵山渡水库周边还有不少的原住居民,针对这个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一是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人口进行生态搬迁,计划2021年底前把一级保护区内人口全部迁出水源保护区。二是加强对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染源管理工作,从2019年开始对赵山渡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全部进行了收集外运或引到山上林地灌溉回用,确保保护区内生活污水零排放。三是持续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环境监管力度,近年来取缔了农家乐、马路鱼市场等污染隐患。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关注! |
5 | 市民反映温州市区的拆迁工地有很多,但很少看到工地有采取防尘措施,导致城市扬尘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现咨询部门是否有相应的解决方案。 | 杨先生,你好!2020年市政府出台了《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今年3月起正式实施。同时,住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资规等部门还配套出台了建筑施工、交通建设、道路保洁、矿山粉尘四大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形成我市特色的“1+4+1”扬尘精细化管控体系。针对拆迁地块,《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裸露土地应采取覆盖、绿化、铺装等有效防尘措施,根据土地类型的不同,由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兜底。而对于施工地块裸露土,《管理办法》第九条对时限也作了具体规定,超过3个月不施工的裸露土应采取绿化、铺装等措施,如果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堆积物,应在24小时内及时清运。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6 | 反映市民在龙湾区的企业2020年被列入环境信用等级评价,最终等级为D级,现咨询被评为D级会对企业造成什么影响及是否有相应的补救方法。 | 倪先生,你好!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是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的一个环境管理手段。你的企业被评为D级,将会对你企业采购招标、贷款融资等方面受到限制。信用评价是可以修复的,在扣分满1年以后,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修复申请,自扣分行为认定之日起至申请指标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同类扣分行为;还要作出书面环境信用承诺,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修复。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
7 | 市民反映其的电镀厂前段时间进行技术提升改造,重新做了环评,但在审批的时候,环保局表示重金属排放量要执行替代削减,其表示不解,咨询原因及相关的文件依据。 | 朱先生,你好!2018年,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明确六大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总量严格实行减排措施。2020年,我们省内又明确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行业等六大重点行业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与削减量不低于 1:1.2 比例替代的原则。你的电镀企业属于六大重点行业中的电镀行业,技术提升改造属于改建项目,是要执行1:1.2替代的。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8 | 市民反映鹿城区方正大厦6栋楼下的阿宝饭店常年油烟扰民,多次向执法局反映均表示该店铺已经安装了油烟机并正常使用,无法再次介入处理,如果有油烟超标等情况需要生态环境局介入处理,现要求生态环境局明确答复是否属实,若属实,要求尽快解决。 | 您好,您反映的大南街道飞霞南路方正大厦6栋楼下的阿宝饭店常年油烟扰民的问题,答复如下:首先,餐饮服务业的法定义务不仅只是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还得保持该设施的正常使用,依据相关国家标准,不履行这两项目义务无须监测即视同超标,如果不存在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这两种情形,即使监测超标也不符合处罚条件。因此,对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监管不需要监测,国家也没有强制要求对餐饮油烟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通常情况下餐饮行业只要符合选址,油烟净化设施的正确安装和正常使用等要求则基本不会出现油烟超标的情况。但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市民针对油烟问题的诉求,温州市鹿城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前往现场调查发现该饭店所在的方正大厦并无餐饮配套的专用烟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规定,将该情况告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后,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餐饮店限期整改,现已对“阿宝饭店”立案查处,案号温鹿综执(2021)立字第18-0104号。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