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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加强联合执法开出全省首张罚单
发布日期: 2021- 07- 21 09: 3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一柴油货车尾气超标开出首张罚单。据悉,这是自去年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处罚的第一例。

5月25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和瑞安市交警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塘下镇104国道高架桥下开展柴油车排气监督抽测。其间,一辆车牌为浙C2**90的厢式货车,经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尾气检测后显示,已超出排放标准值1.32,属于尾气超标车辆。

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告知违法行为,依法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责令车辆所有人按照要求,在收到通知书的15日内进行车辆维修,再到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排气污染检测。

限期将近,工作人员多次电话通知,车主仍未整改。该违法案件被移交当地交警大队。

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尾气超标责令整改,逾期后未重新检测合格的,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柴油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瑞安交警大队接到案件后,发现该货车再次上路,依法查扣了浙C2**90厢式货车,并于7月8日,对车主依法作出500元的罚款处罚决定。

据悉,这是自《条例》修正实施后,我省首例对柴油货车尾气超标进行处罚的案件。据统计,我市上半年累计路检路查柴油车1121辆,尾气超标141辆。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管越来越严格,目前通过常态化路检路查、黑烟抓拍设备、遥感监测、入户抽测等多种措施来监管。下一步,全市将继续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记者 张琳 通讯员 周洛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