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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将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 2021- 07- 30 09: 3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8月1日起,《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记者向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条例》年初经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于3月份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为全国设区的市制定的首部家政服务专项地方性法规,为我市家政服务业进一步提质扩容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动力。

《条例》有哪些亮点?将对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消费者、家政服务机构的服务消费经营行为带来哪些变化?会从哪些方面促进家政服务行业整体发展?

需求导向 致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切身需要

温州率先就家政服务开展立法,在全国设区的市层面走在了前列,家政服务立法能够满足哪些需求?对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旭东表示,家政服务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切身需要,“请保姆难、用保姆难、留保姆难”较长时期以来都是现实生活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从2019年起,温州市连续三年经市人民代表大会票决将家政服务相关事项列为十大民生实事项目。

目前,温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较快,入选了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之一,但总体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服务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产业化水平较低、市场形态较为散乱的问题比较突出。为了打造“请得到、用得起、放心用、安心干”的服务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温州市人大以需求为导向,率先制定了《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

规范服务 致力明确服务各方权利义务 

家政服务人员应该怎样服务好家政服务消费者、家政服务消费者应该如何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权利、家政服务机构应该怎样做好经营服务?对此,王旭东表示,《条例》规定了家政服务三方主体的权利义务,特别是针对立法过程中人民群众提出强烈诉求的事项,做了明确规范。比如,鉴于实践中发生的一些惨痛教训,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应当主动如实向消费者披露身份信息、健康状况、从业经历、服务技能以及有无不良嗜好、违法犯罪前科等信息,保障消费者“放心用”。

针对一些消费者有不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等情形,规定家政服务消费者要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尊严,按照约定支付费用,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休息的权利。还有一些家政服务机构存在收完费就不管的情形,规定家政服务机构要接受并协调家政服务消费者、家政服务人员的投诉。

数字赋能 致力家政服务高效便捷  

数字化改革的时代,家政服务行业怎样得到时代技术的加持呢?对此,王旭东表示,《条例》立法过程中,特别注重数字赋能服务,《条例》明确了建立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为实现家政服务相关信息可归集、相关事项可追溯、相关服务可评价提供了制度依据。《条例》规定了家政服务管理平台根据录入归集的信息生成家政服务码,由家政服务人员领取后向家政服务消费者出示,方便家政服务消费者查询核实相关情况,可以让家政服务过程更加高效、便捷、流畅、安全,从而实现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服务创新。

促进发展  致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如何改变家政服务行业的“低小散弱”的现状,实现家政服务行业整体健康发展提质扩容呢?对此,王旭东表示,《条例》专章规定了促进发展,以法规条文巩固了引领、推动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相关举措,比如,《条例》顺应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规定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加强品牌建设和连锁发展,特别是规定相关部门要采取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补贴等措施来促进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的发展。同时,为了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在社区设置家政服务网点,《条例》明确了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点在租赁费用、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等方面的优惠鼓励措施。

另据王旭东介绍,在《条例》立法过程中,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比较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了一些热心市民的主动来信、来电,纷纷建言献策。在开展立法问卷调查时,市民的积极反馈也为家政服务立法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数据支撑。在社会各方的广泛参与下,助力了《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顺利出台。《条例》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编写了《条例释义》,方便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更好地理解、执行、遵守条例规定。今后,《条例释义》将放置在全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处,供市民免费领取。相信通过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学法、守法、执法、尊法,我市家政服务实现“请得到、用得起、放心用、安心干”的环境将会更早一天到来。(记者 孙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