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纪动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
温政干〔2021〕14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纪动任温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雄任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职务; 余广任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志斌任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高国平任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彬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徐劲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缪克适任温州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干建华任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卫辉任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陈朝明任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主任; 王炯任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吕金记任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免去其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杜运国任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王朝亮任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杰任温州技师学院院长,免去其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玲玲任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温州城市大学(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温州老年大学、温州市工人业余大学、温州社区大学)副校长职务; 陈培标任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吕朝晖的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欧阳后照的温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政委(副县长级)职务; 免去薛盛况的温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靠山的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旭的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祖舜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郑华的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叶汶的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免去赵林峰的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 免去吴锡雕的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