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下月起发放200万元体育消费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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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于8月27日面向温州市民发放体育消费券,到11月底预计发放消费券200万元。这是8月23日下午,记者从温州市区体育消费券惠民活动定点单位培训会上获悉的。 2021年温州市区体育消费券首批定点场所共有78家单位(80个点),包括市本级的体育中心(游泳、健身)等8家、鹿城区30家、龙湾区21家、瓯海区11家、洞头区4家、经开区4家,服务项目丰富多样,内容包括足球、篮球、游泳、街舞、射击、跑酷、高尔夫球、轮滑、健身健美等几十种。 温州市区体育消费券惠民活动将于8月27日上午10时开始试运行,计划9月份开始每周发放一次(暂定每周五上午10:00)。试运行期间市民可以通过“温州市民卡”公众号、“温州市民卡”APP进入消费券领取界面,领券成功后可出示消费券二维码或者携带“温州市民卡”实体卡,到体育消费券定点场所支付核销。后期,该活动还将开放“浙里办”APP领券入口,每位市民可绑定3位家人账号,帮助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及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家人抢券。 据介绍,温州体育消费券,为一次性使用的电子消费券,包括2元、5元、10元、20元、60元、100元、200元、300元等面值,费用由政府财政补贴,遵循相应的管理和使用规则。该消费券作为通用券,仅用于市区(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定点体育场所提供的体育健身和体育技能培训服务。消费券不兑现、不找零,不能叠加使用,仅限本人消费。 为了让更多市民体验更丰富的体育运动项目,享受消费券带来的运动福利,消费券限额每人每周最多可领取3张(每人同时持有3张),其中每人每周最多可领取大面值(60元以上)消费券1张,每人每年可使用的消费券面值累计总额上限为1000元,领取后有效期为7天。 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体育消费券的发放将深度激发体育领域的消费潜能,带动市民积极开展体育运动消费,进一步增大并高质量培育体育人口。同时引导温州市区各大体育运动场馆提供多元化的优质服务,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协调高质量发展的体育产业新模式。(记者 程潇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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