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20210906 0025 | 双屿街道新泽地块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大,工程车进出尘土飞扬。 | 鹿城区 | 噪声、扬尘、其它 | 1.该地块为温州市鹿城区新泽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仰双片区双岙单元D-12地块,建设单位为温州鸿旗置业有限公司。该地块现为待建地块非正式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正对地块进行“三通一平”,对场地进行硬化浇筑,以达到正式施工条件。地块场地内存在裸露地面未覆盖的情形,工程车辆在作业过程中易产生扬尘。 2.2021年9月7日、8日夜间,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连同环境监测单位两次前往该地块检查,均未发现有现场施工行为。 | 部分 属实 | 1.2021年9月7日,鹿城区住建局责令建设单位温州鸿旗置业有限公司对地块内裸露地面未覆盖的情形进行整改,并加强地面洒水以达到降尘目的,同时要求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施工。 2.2021年9月9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设单位存在的裸露地面未采取覆盖措施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2021年9月9日,该地块建设单位已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对裸露地面进行全面覆盖,采用地面洒水以达到降尘目的。 4.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建设单位严格依法夜间施工,遵守相关规定。 | 无 |
2 | X20210906 0030 | 双屿街道宁波路104国道至康强路扬尘污染严重。 | 鹿城区 | 扬尘 | 1.宁波路为往来瓯海中心片和鹿城西片城区车辆的必经之路,车流量大,路面存在4处连片破损,往来部分工程车辆存在“滴洒漏”等行为,途经车辆经过易产生扬尘。今年以来,双屿街道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已立案查处“滴洒漏”及未经审批擅自消纳土方的工程车辆61车次,超载车辆292车次。该路段日常保洁由温州富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维护每天洒水2次,普扫2次。 2.宁波路东侧温州市仰双片区黄龙单元垟田村B-02、B-05地块为风韵研庭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为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景观、园路施工阶段。该工程地块宁波路侧围挡未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施工期间易产生扬尘。 | 部分 属实 | 1.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1年9月8日对该路段破损路面实施修补,后期将该路段实行跟踪养护,切实保障路面平整。 2.双屿街道要求保洁公司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由原来的每日2次增加至4次。 3.双屿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已制定《双屿辖区交通整治实施方案》,严查道路“滴洒漏”、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30日。自集中整治以来,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立案查处“滴洒漏”及未经部门审批擅自消纳土方的工程车辆5车次,超载车辆15车次。今后将以宁波路为重点,持续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行动。 4.双屿街道和区住建局已于2021年9月9日约谈温州市仰双片区黄龙单元垟田村B-02、B-05地块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求2021年9月21日前对宁波路侧工地围挡安装喷淋降尘设施。 5.2021年9月10日,双屿街道已委托第三方空气检测单位浙江环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104国道至康强路段的点位进行扬尘监测。 | 无 |
3 | X20210906 0039 | 塘下镇塘官进村的瑞安华意彩布、鲍田塑料织品厂、华龙塑料包装厂瑞安市爱迪橡胶制品厂臭气扰民。 | 瑞安市 | 大气 | 2021年9月8日对四家企业厂界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要求,但厂界能闻到轻微异味。 | 部分 属实 | 1.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督促该四家企业完善生产车间的密闭措施,同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2.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该四家企业进行无告知突击检查,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无 |
4 | X20210906 0040 | 塘下镇凤湾村东边的岩宕有一废铁收购站,切割时产生臭气,焚烧垃圾污染大气。 | 瑞安市 | 大气 | 该公司废气、噪声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回收废旧金属的场地未硬化,废旧金属露天堆放、露天焚烧垃圾、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等问题。 | 属实 | 塘下镇政府、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已于2021年9月13日组织联合执法,对该公司进行断电取缔,现场所有生产设备(除2台行车因拆除难度大要求业主于2021年10月5日前拆除外)和废旧金属已经清空。 | 无 |
5 | D20210906 0048 | 北岙街道东郊村龙潭坑水库水源保护区上游建造了殡仪馆服务中心。 | 洞头区 | 水 | 洞头区殡仪服务中心位于龙潭坑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该项目于2016年5月立项,2016年6月通过环评审批,2019年12月完成环保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经调查,该项目自运营以来未对龙潭坑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属实 | 无 | 无 |
6 | D20210906 0055 | 灵溪镇龙泉村湾旦有塑料造粒加工厂废气、废水直排。 | 苍南县 | 大气、水 | 1.该厂系苍南县必龟塑料加工厂,从事塑料造粒加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调阅相关用电信息,该厂在2021年8月份期间存在加工生产情况。 2. 该厂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在塑料造粒过程中会有废气产生,未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直接排放。 3.该厂生产工艺环节中不产生工业废水。在造粒过程中塑料拉丝需过水冷却,冷却水为补给式循环使用不外排,周围环境未见废水排放迹象。 | 部分 属实 | 2021年9月8日下午,灵溪镇政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苍南县必龟塑料加工厂的塑料造粒设备进行拆除。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