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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7 15: 23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府及县府办 字体:[ ]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泰顺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6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90053)。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充分发挥县府办作为县乡两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领导作用,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工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要求,按照“事项分级、要素齐全”的原则,牵头落实“两化”工作,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逐条对照分析,在“全面、深入、规范”上下足功夫,即政务公开内容要全方面、政务公开事项要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要全方位,组织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调整政务公开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清晰、实用。

(二)创新公开载体,推进政务公开渠道更加丰富。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方面是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主平台,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根据政务公开目录,逐一在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另一方面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府信息公开栏等辅助平台,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取信息,满足群众个性化服务需求。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9条。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推进公众服务体验更加满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畅通网上申请、信件申请和口头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的接受、登记、办理、审核和告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切实提高公众政务服务体验满意度。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备案11件;从申请渠道来看,网上申请6件,当面申请0件,邮寄申请5件;本级政府尚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四)深化政民互动,推进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利。践行“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实施“图文+音频或视频”规范性文件解读模式和“领导+媒体”重大决策解答模式,通过便捷高效、通俗易懂的解读,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沟通桥梁,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和基层经验吸收到政府决策中,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和群众参与度。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7个,同步发布“图文+音频或视频”解读材料17篇;举行发布会7次。

(五)建立长效监督保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更加有效。一是强化常态监测机制,对全县政府部门和乡镇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政务公开账号的运行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管,建立“一周一监测”“一周一通报”、信息更新“红黄”双色预警等监测督查通报机制,定期组织检查和实时监测,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运行规范有活力;二是强化督导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两化”建设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负面清单抵扣分项,对标准动作完成不到位的进行扣分,对工作突出有亮点的实行加分抵扣分,有力督促各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三是强化综合保障机制,本单位增加政务公开科室专职人员配置,对各乡镇、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各乡镇、部门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不断巩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高度配合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组织各种形式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切实提高乡镇、部门在政务公开内容创作、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网站维护运行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7

2

1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服务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一直以来,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都是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考核指标来开展,结合地区实际、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涉及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较少,信息公开服务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下一步,本机关将深入调研,结合本县实际、民众需求、产业特点,针对性拓展县本级信息公开项目,鼓励下属单位增加原创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差异性,深入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迫切需要掌握的信息,更好的保障公众保障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开服务的指导性有待加强。随着信息公开化程度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难度和复杂度越来越大,对政府公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作为主管单位的公务人员要具备一定信息化技术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才能对下属单位进行有效指导。下一步,本机关将积极组织参加信息化技术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办事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全县信息公开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公开服务的广泛性有待加强。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与新媒体信息公开相比传统媒体信息公开相对薄弱。但是新媒体平台的受众主要集中于年轻人,导致中老年群体信息获取渠道减少。下一步,本机关将积极对接数字电视、报刊等传统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并重,确保满足不同层次群众不同信息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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