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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2022-202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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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市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2022-2025(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11日-1月21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共6点,主要是关于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中的第一项“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第2点“提升精神类疾病防治机构服务能级。”、第3点“完善基层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平台。”、第4点“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第9点“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有1网民分别提出“市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承接社会问题咨询职责,并建立人大联络站、部门联络站,与政务服务热线形成互补。”、“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社会心理咨询机构人员培训;”、““瓯越心港湾”手机端纳入“浙里办”平台或市级政务服务综合平台”、“鼓励相关专业毕业生留温从事心理健康或社会服务。”和重点服务人群中增加孕妇和灵活就业人群。 二、意见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该网民针对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中的第2点、第3点、第4点和第9点提出的意见具体化,可操作,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提升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予以采纳。针对第三部分主要任务第一项不予采纳,说明如下: 首先。意见已经明确了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协作”原则,所以群团组织不会是单兵作战,作为心理服务网络建设的一部分,需要积极主动整合专业力量探索本领域工作对象心理健康服务形式与内容。 其次,目前我市县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已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问题咨询的服务中,参与到信访、矛盾纠纷调解等社会综合治理职责中。市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的职责定位主要在于全市社会心理服务的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 下一步,我委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加强全市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2022-2025)》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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