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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社会事业
发布日期:2022-03-18 17:12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统计局 字体:[ ]

全年全市平均降水量为2228.7毫米(折合降水总量269.4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80.7亿立方米。

全市已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3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6个;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

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有131天,达到二级标准的有230天。全年市区PM2.5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持平;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8.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市控及市控以上站位77个,水质达到Ⅰ至Ⅲ类的站位56个,达到功能区水质目标的站位67个。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55.2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7.8分贝。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同比增长9.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0.2%。其中,八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同比增长9.8%,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1.1%。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2起、死亡103人,比前两年均值(可比口径)分别下降20.2%和26.4%。其中,道路运输领域共发生事故76起、死亡56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18.3%和30.9%;工矿商贸(含生产经营性火灾)发生事故51起、死亡38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23.3%和28.3%。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货物进出口等数据来自温州海关。

6.实际使用外资采用部统计口径。

7.电信业务总量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

8.邮政业务总量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