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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2- 03- 31 15: 0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字体:[ ]

一、发布主题

通报温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相关情况

二、发布时间

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10:00

三、发布地点

市人民大会堂202会议室(新闻发布厅)

四、发布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榜桃

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丹艳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晓东

市税务局副局长  潘  强

五、主持人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陈靓秋

主持人: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温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为了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为此,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榜桃,市发改委副主任林丹艳,市商务局副局长王晓东,市税务局副局长潘强,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温州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有请张榜桃副秘书长通报30条措施制定情况和具体内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榜桃: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重点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以下简称“30条措施”)。下面,我分三个方面,简要介绍政策的相关情况:

一、制定“30条措施”的主要考虑和特点

政策的主要考虑和定位: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我市部分行业特别是服务行业市场主体生存困难压力加大,市场主体对政府政策支持的诉求强烈。制定“30条措施”,目的是积极应对疫情对我市经济造成的冲击,更大力度帮助重点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千方百计稳定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对此,温州市政府非常重视,在原有一季度“温30条”的基础上,还是要尽最大可能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的纾困。经初步测算,“30条措施”惠及市场主体共涉及资金约230亿元。所以,这次的政策定位是短期纾困、直接刺激和尽量普惠公平的,特别是突出对受疫情影响的服务行业的政策支持。从短期纾困上来说,政策效力时间聚焦在二季度,但国家和省明确有时间要求的除外。

政策的主要特点是三个:一是把握上级精神。重点是对照了近期上级密集出台的税费、金融等政策精神,在制定过程中,及时做好与上级部门沟通请示,真正把对市场主体惠及面最广、信心提振最大的政策吸收进来。如其中的税费减免退缓举措,也是中央和广大市场主体最为关注的。二是延续部分条款。对原来一季度“温30条”纾困政策中市场主体较欢迎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延续,如国有房产减租、文旅扶持等政策。三是对接企业诉求。对企业诉求比较强烈的,在“30条措施”中尽量予以体现。如餐饮、住宿、零售、物业、影院等。

二、“30条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分三个方面共30条:

第一方面,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有五个部分共17条:

一是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共6条,分别为加大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力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加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减税力度、实施服务业等行业税收减免。这主要是落实中央的减税费政策。

二是加大减费政策支持力度。共4条,分别为:延续降低费率和社保返还政策、水气费缓缴、降低检测费收费标准、加大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力度。

三是加大减租政策支持力度。这1个条款是对温政发〔2022〕1号文件减租政策的加码,根据国家要求把对象扩展至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是减轻疫情防控负担。共2条,分别是:开展免费定期核酸检测、给予防疫支出补助。主要是加大对工业企业、餐饮企业、零售业企业、住宿业企业的防疫支持力度。

五是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共4条,分别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加大金融稳企业力度、完善金融助企纾困机制、加大文旅企业金融支持。主要是通过降担保费率、降低转贷费用月息、发放无还本续贷和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等途径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第二方面,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有六个部分共11条:

一是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支持措施。共3条,分别是:缓缴失业保险费、给予消费活动主办方补贴、促进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消费。其中,企业比较关注的缓缴失业保险费,我们还要根据国家和省里政策进行细化。

二是展会支持措施。这1条,主要是补助因疫情原因无法延期而被取消的重点展会主办方,并对展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予以支持。

三是文旅业支持措施。共2条,分别是:提高旅游业支持奖励标准、支持旅行社提供相关委托服务。考虑到近期旅游行业冲击较大,我们通过提高奖励标准、扩展旅游业业务范围,推动旅游业恢复性发展。

四是实体书店、影院支持措施。共2条,分别是:给予实体书店租金补助、给予影院补助。这也是对文化消费的一种扶持。

五是物业支持措施。这1条,主要是对物业防疫物资、消杀等支出给予补助,因为物业在疫情防控中投入较大。

六是交通运输业支持措施。共2条,分别是:继续实施高速差异化收费和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主要是根据上级的要求,温州进行细化落实。

第三方面加强服务保障措施。共2条,分别是:加强企业信用修复,抓好政策落地实施。考虑疫情特殊性,对企业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同时,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体制机制创新,确保政策落细落实,能第一时间惠及广大市场主体。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要求各责任单位一周内制定实施细则,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继续予以关注和宣传报道。同时,加大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政策兑现过程中的问题由市“两个健康”办负责协调解决,确保各项惠民利企政策都能精准快速直达基层和市场主体,让基层、企业和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以政策的“实”和“效”实现发展的“稳”和“进”,为我市“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提供坚强保障。

主持人:谢谢张榜桃副秘书长,下面开始提问。

中国网记者:当前服务业企业经营面临诸多困难,国家和浙江省级层面均出台了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请问温州有无相应的帮扶举措?

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丹艳: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服务业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部分企业恢复困难,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和企业渡过难关、尽快恢复发展,我们积极回应服务业困难行业和企业的呼声,针对性制定帮扶政策,下步将重点推动8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地。

一是实施服务业税收减免。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加计10%、1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免征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城市轻轨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是落实社保减费和缓缴。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业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三是完善金融助企纾困机制。做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行业企业贷款的续贷、展期等服务,二季度新发放无还本续贷200亿元,运用保险机制释放企业保证金70亿元。

四是促进消费活力释放。推动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消费,对2022年通过淘汰老旧汽车并新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给予购置车辆每辆2000元的一次性消费补助。

五是补助实体书店、影院。对市区承租非国有物业的实体书店,按经营面积予以每平方米每月20元补助,补助期6个月。对影院按每个座位予以每月25元补助,补助期6个月。

六是支持交通运输业。继续实施高速差异化收费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给予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通行优惠。

七是减轻疫情防控负担。对市区物业服务企业防疫物资购置、消杀服务等额外支出,按照企业实际在管物业项目建筑面积大小给予1-4万元的补贴。将餐饮、零售、住宿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定期开展免费核酸检测。

八是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温州商报记者:为促进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我们今年开展了“温享新消费”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那在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方面,商务部门还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晓东: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你对消费工作的关心!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解难,市商务局重点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会展等服务业,围绕普惠性措施和困难行业专项纾困扶持进行精准施策。如我们提出对一、二季度市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因疫情防控取消举办“百场促消费”活动的主办方,按照企业活动实际支出的30%、最高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减轻主办方的财务压力,旨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紧抓春、夏两季消费关键节点,全力做好“温享新消费•开门焕新消费季”主题促消费活动,进一步营造消费氛围、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需求。又如,受本轮疫情影响,许多展会活动延期或停办,对会展业的相关企业乃至整个产业链都带来了巨大冲击,我们提出了对一、二季度纳入重点展会目录的,受疫情影响无法延期而取消的,按照会展项目主办方实际支出的30%、最高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的,给予企业投入50万元以上部分的10%、最高100万元技改补助,以此提升会展业办展信心。

温州新闻网记者: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温州市制造业小微企业,今年可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呢?

市税务局副局长 潘强: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今年,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五个方面税费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一次性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范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50%幅度减征,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缓缴期限在去年延缓3个月的基础上,再延缓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四是加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减税力度。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五是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主持人:谢谢,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