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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
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0 15:15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字体:[ ]

 


内容摘要

办理情况

1

吴女士咨询购买鹿城区吕浦锦园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已偿还多年贷款剩下余额不多,现另外购买东立景园,可否将之前吕浦锦园的公积金贷款更换到现在的东立景园上,望了解。

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购买鹿城区吕浦锦园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已偿还多年贷款剩下余额不多,现另外购买东立景园,可否将之前吕浦锦园的公积金贷款更换到现在的东立景园上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规定,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以所购买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若涉及贷款抵押物出售的,必须提前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息。因此,在贷期间贷款抵押物不能进行变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

林女士咨询退休了,公积金需要做哪些处理,望了解。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退休后公积金需要做哪些处理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退休的职工,在缴存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封存)业务后,职工便可申请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业务已实现线上零跑,林女士可通过,浙里办--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填写相关信息发起申请即可成功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3

陈女士咨询两姐妹均有建缴公积金,现共同购买一套房子给父母居住,是否可以共同使用两姐妹公积金贷款,望了解。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两姐妹均有建缴公积金,现共同购买一套房子给父母居住,是否可以共同使用两姐妹公积金贷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规定,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借款人和配偶)为单位共同申请办理。关于您咨询的姐妹共同购房贷款,可以以姐妹中可贷额度高的一方向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4

陈女士咨询她和丈夫已婚十年,现丈夫购买二手房后,在浙里办办理在线提取公积金时,系统一直获取不了配偶信息,望了解具体原因。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夫妻已婚十年,现丈夫购买二手房后,在浙里办办理在线提取公积金时,系统一直获取不了配偶信息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核查,您在浙里办平台办理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平台获取不了配偶信息数据共享,此问题主要是婚姻主管部门的数据共享存在问题,建议您可与婚姻登记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在数据信息共享准确后即可线上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5

朱先生咨询每个月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出现“超时”“无法提取”等提示,望了解如何处理。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每个月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出现“超时”“无法提取”等提示该如何处理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核实,您在办理提取业务中超时的问题,主要是数据共享中其婚姻信息中缺少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号码信息造成,因此您需与婚姻登记地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证信息的补全,方可通过线上办理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6

徐先生咨询刚入职新企业是不是一定要缴纳公积金,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刚入职新企业是不是一定要缴纳公积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7

江女士咨询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缴纳公积金,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缴纳公积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个人信用良好,愿意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历史缴存记录的,不可线上开通个人缴存账户,需前往柜面开户。线上申请流程:浙里办APP-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登记(开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8

刘女士咨询外地的公积金可否转到温州,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外地的公积金可否转到温州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缴存职工需在温州公积金中心开设个人账户后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即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将异地已封存的账户转入温州,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接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在微信、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在底部菜单栏【服务】中选择“转移接续”业务,根据页面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9

陈先生咨询在外地购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温州,办理贷款时公积金缴存证明要怎样出具,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在外地购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温州,办理贷款时公积金缴存证明要怎样出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缴存职工在温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贷款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证明可在“浙里办”APP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进入“浙里办”APP公积金服务模块,在“公积金查询”下点击“缴存使用证明”,刷脸进入后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获取证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10

项女士咨询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几次,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几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使用2次,贷款次数认定以现有家庭为单位,借款人及配偶贷款次数合并计算,2018年6月1日之前贷款次数,统一计算为1次,已使用2次贷款的不在受理其购房贷款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11

周女士咨询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可以贷款几套房子,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可以贷款几套房子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保障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支持首套、二套房贷款,对于家庭购置第3套住房的贷款不予受理,房屋套数以贷款时缴存地、贷款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12

章女士咨询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文件精神,从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13

季先生咨询公积金已停缴,但公积金还在贷款中,此时有没有什么影响,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已停缴,但公积金还在贷款中,此时有没有什么影响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期间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出现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可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内容,提前收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14

陈女士咨询部分提前还款公积金贷款有没有线上网络渠道,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部分提前还款公积金贷款有没有线上网络渠道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目前,我市已开通贷款部分提前还款线上功能,借款人可通过“浙里办”平台申请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15

余女士咨询以大学生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子后,一直由父母在还贷中,现孩子大学毕业后,可否提取公积金,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以大学生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子后,一直由父母在还贷中,现孩子大学毕业后,可否提取公积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相关规定,子女购房时在提取本人账户不足的前提下,可申请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子女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不能申请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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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先生咨询孩子买房了,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余额,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孩子买房了,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余额的具体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仍不足的情况下,可申请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的余额;提取额度受以下三个条件限制:(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自住住房所支出的房款总额;(2)提取和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该自住住房所支出的房款总额;(3)如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申请提取时,主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不少于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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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女士咨询买房以后多少时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可以用来装修?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买房以后多少时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可以用来装修的具体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18

朱女士咨询装修房子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余额,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装修房子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的具体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主体构建的大型修建。一般的装修、装饰等均不在提取范围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19

林女士咨询公积金封存了,还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吗?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封存了,还能提取公积金余额的具体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职工离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的,可申请离职提取业务一次性账户余额并注销账户。具体操作流程:浙里办APP-公积金-公积金提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人脸识别后进入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

周先生咨询没有房子,可否提取公积金余额,望了解详情。您好,您于2022年12月5日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没有房子,可否提取公积金余额的具体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缴存地无自住住房的,可以无房租赁的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每月可提取1200元(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间,无房租赁每月可提取金额提高至1400元)。具体操作:浙里办APP--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按页面提示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即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