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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满天星”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26 15:10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要求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今年3月1日,《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正式施行,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并于6月27日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共同启动创建,这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省条例的温州实践。现制定《关于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满天星”计划)》(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我市做好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作、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提供行动指南。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三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保障。

(一)总体要求。提出面向中小微企业构建创业扶持友好、创新推动友好、市场开拓友好、财税支持友好、信贷融资友好、服务体系友好、权益保护友好七大友好体系,并明确了到2025年,在主体质量、创新活力、金融支持、服务集成、权益保护五方面要达到的目标要求。

(二)主要任务。分别明确七大友好体系具体内容:一是创业扶持友好,共4条措施,分别是支持创业创新、激励人才创业、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培育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如建设一批创业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和服务,打响“创业之都”品牌。二是创新推动友好,共6条措施,分别是实施中小微企业“满天星”梯度培育计划、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创新载体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强化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建设”。三是市场开拓友好,共4条措施,分别是大政府采购力度、推进优质产品应用、支持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品牌竞争力。四是财税支持友好,共4条措施,分别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发挥产业基金引领作用、精准落地惠企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五是信贷融资友好,共4条措施,分别是健全信贷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六是服务体系友好,共4条措施,分别是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完善拓展“数据得地”机制、提质小微企业园建设、强化用工培训指导。七是权益保护友好,共4条措施,分别是深化政企协商沟通机制、推进治理能力提升、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三)工作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开展发展环境评估、加强宣传交流四方面内容。

三、政策亮点

(一)聚焦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给予全方位支持。实施中小微企业“满天星”梯度培育,对首次“小升规”企业首年奖励20万元,后两年销售额保持增长的奖励10万元。对有效期内的首次“小升规”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小升规”政策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支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机构聚焦企业数字化的共性需求,为企业提供定制式、专业化产品或服务。

(二)聚焦中小微企业要素保障,推出系列创新举措。支持温州农商银行系统创建“小微友好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企业、“小升规”企业分别提供100万元、1000万元信用贷款基础授信额度,打造“支小助微”金融服务温州模式。将“数据得地”机制应用范围拓展到所有优质中小微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同时落实好小微企业园准公共属性规定,加大国有自持厂房建设力度,重点解决产业链上关键节点企业、优质中小微企业的安置问题。

(三)聚焦中小微企业服务,构建立体式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镇街企业服务中心,持续迭代“帮企云”,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为企服务体系。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联盟、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等,为企业提供公益服务。通过“帮企云”、96666服务热线等畅通企业诉求问题反映渠道,相关诉求问题、投诉举报一并纳入“一表通管”实行闭环化管理。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构: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路璐

联系方式:0577-88968105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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