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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2- 17 14: 38 浏览次数: 来源: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图解)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鹿城区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规范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取得了较好进展。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今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500余条,“鹿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850余篇、微博发布1200余条、抖音发布880余条,掌上鹿城APP发布17300余条。

一是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平台。建立政务公开审查反馈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监测,及时排查问题、督促整改。二是全面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公开为基础,围绕教育信息、医疗卫生、民生实事等领域,进行“全目录、全流程”梳理。三是提高信息管理速度。每月对各部门、街镇政府信息公开网节点更新情况和主动公开内容情况进行检查,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及时整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指导。

(二)笃求依申请公开精度

一是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梳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环节,完善申请流程图,有效促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建立疑难件会商制度、诉讼风险评估制度,同时由政务公开专业律师审核把关全区各部门、街镇制作的信息公开答复书,有效提升答复质量。

截至12月31日,区政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80件。

(三)持续创新公开模式

开启一‘鹿’公开之“两个健康”惠企讲堂系列直播活动,以涉企单位主要领导化身政策“讲解员”,分行业、分类别开展6场全方位政策解读,让政策化繁为简,实现宣传有温度、传播有载体、助企有成效。

2022年6月,组织“让环保与公众‘零距离’——鹿城低碳环保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打造全面参与、全面监督良好氛围。

(四)增长平台建设维度

通过“数字政务”“服务下沉”缩短办事服务圈。群众可就近在14个街镇、92个社区(村)政务服务2.0网点或市监、司法等基层站所等对外窗口提出申请,通过数据跑腿,实现涉及人社、医保等九大部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的129项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办理。

优化医保服务,推进政务2.0向基层延伸,医保事项延伸至自助服务终端、农商银行、村社红色代办点、蜂巢驿站等服务平台,构建“1+14+239+41+241”模式(1个区级医保服务中心,14个街镇医保服务点,239个村社医保代办点,41家农商行基层服务网点,24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三级经办服务矩阵实现服务全覆盖。

(五)扩展监督保障广度

首创依申请公开办理压力测试,委托法律团队创建模拟测试场景,向全区28家受理件较少的单位提交测试申请件并予以测评,分析研判问题,推动落实整改,提高工作水平。

率全市之先举办依申请公开案例答辩比赛,邀请全区36家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登台竞技、协作比拼、以晒代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素质。

  强化基层考核指导,合理配置年度考绩分值权重,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畅通监督评议渠道,落实“政府开放日”“领导信箱”,接受群众评价;把握好政务信息公开时效严谨的特点,定期对各街镇各部门进行检查、督促与通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8

72

39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7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537

行政强制

64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646.829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6

24

0

1

3

26

4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3

10

0

1

2

10

2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2

6

0

0

0

2

8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1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1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1

4

0

0

1

2

7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2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8

2

0

0

0

10

30

(七)总计

414

24

0

1

3

26

46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0

0

0

0

0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3

4

3

14

2

1

4

6

13

4

0

0

1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队伍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针对上述问题,在以下三方面做好改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指导各部门、街镇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继续探索多形式、有成效的培训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开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新媒体整合清理工作,努力提高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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