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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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大数据局工作思路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打造先进完备、支撑有力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深化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支撑赋能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特制定2023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聚力实施公共数据“提质”、项目建设“增效”、政务运行“智治”、数据产业“提速”、网络安全“加固”五大工程,全力做强数据和技术两大优势,为“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数字底座。到2023年11月底,数据按需归集率达到98%,重大(改革)应用一本账贯通率达到100%,应用“两端”规范发布率达到90%,新建应用日志改造率达到100%、统一组件应用尽用率达到90%,依申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数安港入驻企业、联合计算业务和数据交易金额实现指数级“倍增”,政务云平台、政务外网骨干网和“浙政钉”、机关协同办公系统、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网办平台等关键基础应用持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不发生重特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公共数据“提质”工程,支撑数字化改革和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高质量推进 1.加大数据归集力度。继续做好《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修订《温州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实施公共数据共享“三张清单”制度,促进政府内部公共数据有序流动,到11月底数据按需归集率达到98%。全面用好省级“数据高铁”,谋划建设市级“数据高铁”,进一步提高数据实时归集和主动推送能力。持续优化人口、法人、标准地址等基础数据库,依托“个人数据宝”“企业数据宝”建设“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主题库。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数据和电力、通信等行业数据回流,进一步丰富和充实本地数据资源。 2.加大数据治理力度。深入实施公共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婚姻、不动产权等首批10个高频刚需数据治理,分领域组建专班推进其他数据治理,年底前推出一批数据标准、数据专题库和数据产品。复用省公共数据平台SaaS化数据治理、数据治理前端核验组件等工具,指导推动数源部门规范前端数据采集行为。迭代数据治理子系统,拓宽问题数据收集渠道,加强机器学习、NLP等技术应用,提高问题数据发现和处置能力。 3.加大数据共享开放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定期梳理公布市级公共数据开放清单,鼓励各类公共数据使用主体利用开放数据开展科学研究、应用开发、创业创新等活动。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不共享、不开放数据必须充分说明理由,推动扩大无条件和受限共享开放数据范围。针对国家垂管部门、重点企业数据归集共享难等问题,谋划建设多方安全计算平台,以隐私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持续拓宽数据共享渠道。组织办好2023年度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围绕三个“一号工程”提前组织做好项目谋划、赛务培训等工作,以数据创新应用倒逼提升开放数据的体系化水平。 (二)大力实施项目建设“增效”工程,推动打造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4.强化信息化项目审查管理。认真落实《温州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推进验收、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商评价等环节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各部门的指导约束。严把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查、联席会议审查和技术审查关口,提升新建应用规范化水平,到11月底新建应用日志改造率达到100%。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省定重大(改革)应用全面贯通落地,市级自建应用真正发挥实战实效。做好《政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政务云资源使用效率评价及调整规则》、《数字化项目综合应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3个地方标准宣贯工作,争取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 5.迭代数字化改革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S)。迭代建设PLMS二期,推进PLMS与省统建项目管理系统、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项目审查、开发费用测算、综合绩效评价等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推广应用PLMS,推动市级所有项目和县级重大项目全流程线上申报、审批,同步组织做好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6.用好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在全面汇聚数据、应用、组件、云等数字资源基础上,稳步推进算法、模型、智能模块、视联网等纳入“一本账”管理,提升数据、云等资源申请智能化审批能力,推动全市数字资源集约建设、共享共享。迭代升级公共能力开放平台,按需挖掘、培育、开发一批智能化组件。依托IRS应用工厂,探索“智能组件+工具”的低代码开发模式,提升应用开发效率,到11月底新建应用统一组件应用尽用率达到90%。持续深化“一地创新、全市共享”机制,推动部门复用可共享的应用资源,挖掘可提级统建的应用或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应用。高质量完成省网关管理系统试点任务,集成接入市县两级80%以上信息系统。 (三)大力实施政务运行“智治”工程,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服务效能 7.深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体系建设。全力做好政务服务2.0 事项的应用推广和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依申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进一步简表单、减材料、优流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由“可办”转向“好办易办”,力争国家评估走在全省前列。出台“浙里办”温州应用管理办法,持续迭代“浙里办”城市频道,完善“瓯易办”传播官工作机制,推动各类场景化民生应用“一端集成”、同源同质,服务侧应用“浙里办”规范发布率达到90%。探索推进政务服务审批效能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完善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确保整体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8.深化推进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体系建设。一体推进“城市大脑”、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平台和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建设,探索领域大脑和“城市大脑”贯通集成的路径模式,助力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优化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网关,建好“162”体系与“141”体系贯通的核心枢纽,支撑推动更多省市统建应用和领域大脑智能模块落地贯通。巩固深化基层网格APP整治成果,持续迭代“掌上基层”应用,全面做好涉基层网格APP“去存量、控增量”工作,更好为基层减负赋能,11月底前全市网格员使用满意度达到70%以上。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助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促进执法温度效率“双提升”。 9.深化推进行政办公“一网协同”体系建设。推动“浙政钉”、机关协同办公系统、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网办平台迭代升级和融合应用,为各级公务人员提供省市县贯通、部门间协同的智能化办文办会办事服务。持续做好浙政钉服务保障和用户规范管理工作,规范整合各类办公、管理、学习等移动应用,推进低频、低可用性上钉应用整改提升,治理侧应用“浙政钉”规范发布率达到90%。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网办平台建设应用,进一步提升高频事项覆盖面、可用性和办结率。 (四)大力实施数据产业“提速”工程,助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 10.深化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数据二十条”,探索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基础制度建设,全力打造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示范园区。制定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调机制,按照“平台统建、运营分摊”原则统建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域,稳妥有序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立足本地数据优势,深入谋划公益性领域应用场景,推动“互联网陪诊”“药企赋能”等场景成为全省标志性成果。深化区块链试点建设,在智能政务、司法存证、医疗健康等领域推出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11.做大中国(温州)数安港。持续迭代优化“九个一”基本框架,联合瓯海区做好企业招引和项目落地工作,加快联合计算场景和数据产品开发,推动更多企业、数据和人才集聚,争取到11月底数安港入驻企业、联合计算业务和数据交易金额实现指数级“倍增”。全力办好2023年数安大会,大力引入数据相关律所、中介、合规或审计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探索数据产品门市部经营模式,推动全国各大数据交易主体和相关数据产品落地温州。 12.加快构建本地数据产业生态。支持本地企业参与数字化改革和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改革,做大做强市大数据运营公司等企业。加快推动中国电子“三个一”、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等合作事项落地,发挥好头部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引来一个、带来一串、聚成一片”的效应。深化公共数据弹性收费、个人和企业数据“自主定价+政府指导价”等收费模式,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进一步降低各类主体获取数据门槛。 (五)大力实施网络安全“加固”工程,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转型 13.深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编制《温州市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统筹建设信创云、同城容灾中心、密码管理、一体化云网安协同管理等基础平台,推动政务外网骨干网扩容升级,加快IPv6推广应用和互联网统一出口整合,为部门提供更加可靠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以及应用软件支撑服务。持续深化信创工作,确保新建应用信创部署“可用好用”。 14.加强安全运营体系建设。系统建设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持续安全运营体系,迭代态势感知平台,深化云、网、端、数、用全方位运维监测,实现问题早发现、准定位、快介入。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工作,到11月底全市政务信息系统(三级以上)等级保护测评良好通过率达到60%。启动编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资产管理规范》、《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两个制度标准,定期开展“除险保安”安全专项行动和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数据安全技术防护,加强水印溯源、传输存储加密、数据使用侧监管等方面能力建设,及时识别处置异常访问、违规调用、二次转发等风险。做好供应链管理和政务信息系统开发、运维人员“政审”工作,建立完善准入准出机制,确保软件开发商底数清、权限明,人员安全可管可控。 15.加强运维监管体系建设。推进持续安全和运维体系实体化落地,依托信创持续保障中心建设持续安全运营中心和持续运维监管中心,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合署办公,进一步提升安全和运维工作合力。从可用性、性能、安全、风险、响应等维度出发,对云上应用进行分析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应用运维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考核管理,科学设定指标,强化结果运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大数据队伍建设,发挥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传播官等队伍关键作用,推动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协同联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全市技术力量统筹,合理分配市级试点任务,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工作例会、组长例会等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要素保障。定期组织数字化素养培训,提升大数据队伍干部数字思维、数字认知和数字技能。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和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统筹管理,避免资金低效重复投入。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联合计算等基础平台建设。加大宣传投入,积极主动对外发声。 (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估体系,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各地工作成效。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优秀应用,鼓励基层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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