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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日期: 2023- 03- 24 08: 4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十三届市委部署开展第二轮巡察,对市委编办、市委台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等6家市直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对鹿城区双屿街道、龙湾区永中街道、瓯海区梧田街道、洞头区东屏街道、乐清市虹桥镇、瑞安市塘下镇、永嘉县瓯北街道、文成县大峃镇、平阳县鳌江镇、泰顺县百丈镇、苍南县灵溪镇、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等12个重点镇街、部门进行提级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18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巡察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巡察6家市直单位发现,有的单位党组织履职尽责不够到位,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以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方面存在差距,围绕中心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力度欠缺,数字化改革推进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仍有短板;有的单位党组织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力度不够,廉政风险防范不够紧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制度执行仍有漏洞,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统筹谋划不深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认真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党组织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问题存在“前改后犯”现象。

巡察12个重点镇街、部门发现,有的镇街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还有差距,产业转型迭代升级动能不足,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偏小;有的镇街党组织落实市委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有落差,乡村振兴举措不多,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管控不严,基层治理能力存在薄弱环节,民生事业发展有弱项,纵深推进除险保安不够有力;有的镇街党组织深化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工程招投标、征迁安置、资金资产等领域廉政风险滋生;有的镇街党组织抓基层党建不够严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有的镇街党组织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动真碰硬不够。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彰显忠诚担当的政治考验,是强化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要动真碰硬抓好整改,标本兼治解决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持续巩固巡察成果。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促进事业发展,以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会同市委巡察机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处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动真格、见实效。

此外,各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温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