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0MB1685697R/2023-08627 主题分类: 医保类-
答复时间: 2023-06-27 主办单位: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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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2023-06-27
主办单位: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7-17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 07- 17 20: 0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答复意见:

董文学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落实劳模医疗补助“一卡通”功能的建议》(人大建议28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劳模医疗补助“一卡通”等建议,结合当前的时代背景,我们认为是非常中肯的。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也是推动各种事项前进的骨干。长期以来,广大劳模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为我市不断发展做了突出贡献。关心、爱护劳模,进一步落实市级劳模医疗补助待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厚爱。

一、关于医保部门落实劳模医疗补助流程,在医疗卡中设置劳模医疗补助“一卡通”的建议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七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温政办〔2021〕3号)规定,“原则同意市级及市级以上劳模、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特指浙政办发〔2014〕20 号,1956年至 1964 年期间获得此项荣誉的)的医疗补助费统一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优化劳模医疗补助流程,总工会负责及时提供劳模名单及待遇标准,由医保部门负责统一支付、统一纳入信息化项目改造,在医疗卡中设置劳模医疗补助‘一卡通’功能”。为此,市医保局认真研究,优化结算流程,积极克服困难,筹集资金完成了劳模医疗补助信息改造工作,当前全市医保系统已经具备劳模医疗补助“一卡通”功能,自2022年5月起,市医保局根据市总工会提供的名单将原已代付以外的其他市级劳模纳入“一站式”结算范围,市区劳模人员已可以持市民卡按照劳模医疗补助相关待遇进行“一站式”结算。目前,除乐清、平阳等仍在与相关部门对接资金、政策落实环节等事宜,预计将于7至8月份落实完毕外,我市已基本实现劳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下步我们将持续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部门对接工作,完善市级劳模纳入医保“一站式”结算。

二、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落实优化劳模荣誉津贴的列支发放和补助流程的建议

2004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号)明确:劳动模范为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个人。为了确保“按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个人”能够足额享受劳模津贴,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表彰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功组发〔2021〕1号)并明确规定:表彰对象获得国家级表彰或省部级表彰后,在评选通知或表彰决定中明确享受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在国家和省进一步规范管理办法出台前,荣誉津贴、医疗补助待遇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号)规定执行,其中,荣誉津贴标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通知》(浙政办发〔2013〕141号)规定执行,并动态调整。 

2021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温政发〔2021〕8号)文件明确规定劳模津贴的列支与发放渠道。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劳动模范、年满60周岁农业劳动模范、非公企业(含个体户)劳模荣誉津贴,由所在地县(市、区)级以上总工会统一发放;国有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的劳模津贴由所在地县(市、区)级以上总工会统一发放。无工作单位但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劳模荣誉津贴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三、关于工会组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提供各级劳模基础台账材料的建议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温政发〔2021〕8号)、《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七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温政办〔2021〕3号)精神,现由市总工会负责提供劳模名单及待遇标准并做好资金归集工作,将医疗补助资金以项目经费形式纳入部门预算,在预算下达后,将项目经费划拨到医保部门,通过医保“一站式”结算平台进行待遇支付。同时,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与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多次对接,计划将企事业劳模医疗补贴编入市总工会部门预算,预计资金预算为160万元,切实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建立资金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劳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我们高度重视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的基本医疗待遇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门诊慢性病制度,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高脂血症等13种病种纳入我市慢性病保障范围。二是持续推进“长处方”服务。允许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放宽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医生可以根据参保人病情需要,将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4周延长至12周,开通慢性病药品线上配送功能,参保人可以足不出户坐享送药上门服务,减少到医院就诊次数。三是提高医保报销待遇。对于城乡居民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60%,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从35%提高到50%。

下步,我们将根据上级部署适时与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就劳模医疗保障问题进行研究,持续优化报销流程,提升劳模就医体验,切实将党和政府关爱关心劳模的政策和行动落到实处。

最后,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吴晓静,联系电话:88880739。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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