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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雷京卫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政协提案21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并结合相关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立法支持力度不够、信息壁垒仍然存在、信用修复存在短板等五项不足,并提出了完善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拓展瓯江分应用场景等六条建议,分析全面细致,建议客观中肯,举措扎实有效,对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借鉴参考意义,我委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一、社会信用立法工作有序推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立法是《温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自去年下半年我委正式启动立法工作以来,取得较好进展:一是推动社会信用立法列入我市立法计划。及时对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积极推动《温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纳入全市立法项目。目前,《温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已列入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管理类立法预备项目。二是开展信用立法课题研究。2022年下半年,市发展改革委在综合开展信用立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正式启动我市信用立法工作。通过公开遴选,选择宁波大学法学院专业团队开展温州信用立法课题研究,目前已完成《温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调研报告》、《温州市社会信用条例》(专家建议稿)、《我国社会信用立法综述》、《温州市社会信用立法必要性研究》等初步研究成果。三是做好《温州市社会信用条例》(专家建议稿)意见征求与讨论修改工作。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委有关领导做了专题汇报,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1次,向部分市级部门与县市区发改局征求意见2次,先后对《温州市社会信用条例》(专家建议稿)做了5次比较大的修改,条例文本日趋完善。 二、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应用是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的基础和关键。一是强化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我市于2017年底建成投用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市县共建、全面覆盖”的总体目标,累计归集注册登记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税信用、社保公积金缴纳等信息21亿余条,为全市39.7万家企业、1.7万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法人、93.3万家个体工商户和830万户籍人口100%建立了信用档案,形成了以市级平台为总枢纽、11个县市区子平台为节点,全市一体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大格局。二是深化信用应用业务协同。将信用核查功能嵌入市县两级部门的行政审批、产业政策奖补兑现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系统,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失信主体予以从严办理、不予办理等惩戒措施,对守信主体提供容缺办理、代办服务等激励措施。三是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开放。通过“信用温州”网站、浙里办应用和“瓯e办”线下终端等途径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免费查询服务,目前已累计提供查询服务2647万次;建立健全“双查询”机制,联合市金融办印发《关于在全市金融系统推广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的通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人行征信信息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双查询”机制,按照数据公开权限,依法依规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助力企业获得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 三、信用修复服务不断优化完善。您提出的企业信用修复体验不佳、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我们也在不断完善优化信用修复流程,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一是创新开发了公共信用修复全流程一站式服务。结合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需求,我委创新开发全流程网上一站式信用修复功能模块,通过开发一个统一入口,打造一套标准流程、构建一组保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的信用修复体验,实现企业信用修复“一次也不用跑”。二是推进企业信用修复互认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针对公示在“信用中国(浙江温州)”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同一企业的同一处罚决定,做到企业一次申请、结果互认、同步修复,鼓励企业积极纠正失信行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同一处罚信息两处申请、重复修复的难题。三是开展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实践。针对破产重整成功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屏蔽重整前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企业征信报告“大事记”或“信息主体声明”中进行说明等方式,降低不良信息对破产重整企业的负面作用,助力重整企业正常经营。截至2023年3月末,已为41家重整成功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实现对重整后经营正常企业的全覆盖。 四、温州个人诚信分(瓯江分)应用不断拓展。自2019年10月,温州个人诚信分(瓯江分)正式上线以来,累计注册开通人数162.67万人,查询应用2927.82万人次,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拓展“瓯江分”应用场景。市县联动全力推进瓯江分应用场景建设,已建成图书借阅、信用停车、景点旅游、体育健身、金融信贷、行政审批、消费购物、酒店住宿等8大类240余应用点。瓯江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守信市民可享受图书借阅权限升级、停车费打折、景区门票减免、审批服务代办、酒店住宿免押等优惠和便利措施。另一方面是推动个人诚信分城际互认。为进一步提升“瓯江分”的含金量,为守信市民带来更多的信用增值服务,提升守信获得感,我市先后与湖州、嘉兴、金华、台州四地实现个人诚信分互认,并签署了应用场景互认互通合作协议,实现重点场景无差别化应用。 五、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稳步推进。一是加强信用政策引导。早在2014年,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人行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和信用报告的通知》,鼓励和引导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企业发债、社会组织评估等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将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工作分别写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当中。二是加强信用人才培育。我市一直以来重视各类各层次信用服务专业人才的引育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人才新政40条”1.0、2.0、3.0版本,为各类各层次人才提供从路费到住宿、见习、实习、就业、驿站、租房、购房全链条补贴支持;办好人才各类“关键小事”,完善落户制度、优化子女入学、加强医疗保障,有效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为人才发展营造最优生态环境。2022年,我市人才引育政策持续加码,在“510计划”的基础上推出“510+行动计划”,为包括应届毕业生在内的全国优秀毕业生来温州就业创业提供了就业补贴、住房补贴、租房补贴、驿站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通过推出10项组合政策升级、安排专项奖补资金、开展各类人才活动等方式,积极吸引以本科和硕士为主体、博士为重点的青年大学生来温就业创业。三是加快信用服务市场培育。持续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征信机构开展合作,有效拓展征信产品和服务应用场景,温州银行、瓯海农商行、永嘉农商行等8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与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持牌征信机构合作,掌握身份、社保、公积金、税务、不动产等多维度信息,用于身份识别、营销获客、贷前风控、贷后管理等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征信助企纾困作用。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评级模式创新,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内外部评级联动的方式,为贷款决策、利率确定、资产风险管理提供客观全面的依据,建立信用画像。截至2022年12月末,共完成信用评级441笔。但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工作确实还是我市的短板,需要有更大的突破。 六、信用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深化。一是加快信用与“城市大脑”的融合发展。按照“全市一体、统分结合、以用促建、经济适用、共建共享”的原则,借助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依托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市域范围内公共信用数据的交换共享,较大程度实现数据自动归集、同步共享。二是深化“信用+执法监管”模式。持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生态环保等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或降低抽查检查的频次和比例,有效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22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信用规则应用率达97.51%。三是提升行业信用监管水平。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借助数字化改革开展行业信用应用。如,市医保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医保信用数字监管平台,高效实现医保全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在全国基金监管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推行标前信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信用管理,推行评标专家“一标一评”,联合开展标后履约检查,依法依规对37个失信对象否决投标、4家中标候选人被认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等。市人力社保局“信用就业”、洞头区“百家信”应用等四个案例获评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温州医保信用应用和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应用入选2022年全省信用数字化应用十大示范案例。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收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上海、杭州等先进城市为标杆,在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加快信用服务市场和信用人才培育、拓展个人诚信分应用、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上再加压加力、再提质提速,不断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擦亮“信用温州”品牌。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陈春成,联系电话:88961561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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