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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4-01-22 15:17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三个“一号工程”为引领,以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抓手,以“千万工程”引领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2%,增速居全省第1;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增速居全省第2;农林牧渔业产值增长5.0%,增速居全省第3。我市作为唯一地级市代表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一)稳产保供有序有力。粮食播种面积170.54万亩、产量69.89万吨,实现11连增;油菜播种面积、产量增长23.6%、23.1%,高质量承办南方水稻集中育秧技术培训班。深化“清闲田、改水田、造园田”行动,开展永农抛荒整治“回头看”,建成高标准农田8.02万亩,成功承办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现全覆盖,新增国家无疫小区2家、生猪产能调控基地7家。推广“两稻一虾”等综合种养模式,水产品总产量增长7%,增速居全省前三,承办全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现场会。

(二)“千万工程”持续深化。创新推进“三基三主”建设,实施和美乡村“示范引领、全域整洁”行动和“三基三主”十大工程,持续推进示范精品村打造、“一季一百”风貌落后村整治和“一县一带一片”建设,组建贯通市县乡三级的千人工作群,高质量完成全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现场推进会温州段考察任务。城乡提升工程连续三个季度获省评“五星”,全省唯一;7个县(市、区)8次获得省评“五星”,数量全省最多。

(三)特色产业做强做大。大力发展“六个一”产业,成功举办中国(温州)预制菜产业大会等活动,温州大黄鱼入选全国“土特产”推介名单,19个“土特产”入选全省百强“乡村土特产”。洞头入选国家级渔港经济区,苍南获批农业农村部毛虾抛碇限额捕捞试点,瑞安、文成获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集中签约农业农村项目46个、投资222亿元。与海关开展战略合作,农产品出口突破16亿元。实施现代种业“5655”工程,谋划打造农业“双强”示范区10个,5个案例入选“浙江省智慧农业十大模式”。

(四)强村富民加快推进。谋划实施点亮乡村“百千”行动,创新开展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41.6亿元、经营性收入97.6亿元,分别增长13%、15.2%,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70.9%。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路径和探索股份制乡村产业联合体改革获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项目。构建全国首个“三位一体”定量指标评价体系,新增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家。建立健全低收入农户“红黄绿”返贫预警机制,折股量化帮扶1.5万人次、带动户均增收686元。

(五)除险保安系统重塑。建立健全“1510”督导检查机制,成功承办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总决赛。重点抓好涉海涉渔安全,系统谋划“631”工作体系,开展“春雷2023”、“护航亚运”、“打三无查违章保安全”等专项行动,建成“示范船”220艘,成为全省唯一提前完成海上“千万工程”三年任务的地市。苍南获批全国唯一渔船治理改革试点县。“海上斑马线”应用获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2%,乐清获批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水平仍需提升。传统农业依然占据主导创新型、引领型、大体量的农业主体和项目少。全市373家农业龙头企业中产值超亿元的仅35家,涉农高新技术企业仅51家、占全省的4.8%。全市农业总产值仅占全省的7%左右,农业劳动生产率不到省均水平的一半,农业亩均产值仅为省均水平的60%。二是粮食生产面临较大压力。虽然我市“三调”耕地面积有234.37万亩、排在全省第一,但坡度15度以下的耕地(适耕地)占比69.8%,低于全省的85.1%。农业投入品价格仍处于高位,人工和土地成本不断上涨,导致生产效益下滑,农民收益主要依靠政策补贴。三是乡村风貌仍需优化提升。温州农村量大面广,共有295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滞后、建筑管控缺失,“浙南民居”风貌没有系统体现。乡村医疗、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与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村级卫生室规范化达标率偏低,公办幼儿园和托育、托幼场所覆盖面低。四是农民持续增收基础不稳固。虽然我市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居全省前列,但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仅排在全省第7位,赶超困难。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缩小,但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值差距仍在逐步扩大,已从2022年前三季度的27482元扩大至今年的28665元。同时低收入农户人数全省最多(7.75万户12.65万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达87%,自身“造血”能力弱。

三、2024年工作思路

总体思路概括为“1137”:

第一个“1”,就是围绕一条主线,即深入运用实施“千万工程”经验,以“千万工程”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第二个“1”,就是突出一个定位,即创先争优。推进指标走前列、考核夺优秀、工作争示范、改革出经验、政策抢红利。

“3”,就是三条跑道。

(一)农业强。一是稳粮保供能力强,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全力巩固蔬菜、生猪、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产能。二是产业发展势头强,扭住产业振兴核心,把“土特产”文章做足做好。三是科技装备支撑强,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加快种业革命,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广应用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业机械。

(二)农村美。一是乡村主体风貌美,加快完善“多规合一”实用村庄规划体系,全面展现“浙南民居”美丽风貌。二是生态环境整体美,滚动推进示范引领村打造、“一季一百”风貌落后村整治和“一县一带一片”建设。三是文明和谐乡风美,突出“瓯系列”“古系列”“名系列”等挖掘,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加快打造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三)农民富。一是集体经济带富,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二是农民就业致富,深入实施点亮乡村“百千”行动,带动农民家门口就业创业增收。三是新型主体创业创富,依托农村“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加快培育农创客、农播客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是低收入农户帮富,深化“遏增量优存量”行动和“四增一减”计划,推广折股量化帮扶,大力发展共富工坊。

“7”,就是抓牢7个重点。

(一)坚持一个统领,即党建统领。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推进机制。实施农村“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聚焦打造“共享社·幸福里”,深化“百千万”工程和“红色领航”系列行动。

(二)扛稳一个“头等大事”,即稳粮保供。坚决扛起“主销区也要抓粮食生产”责任担当,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70万亩以上、产量13.8亿斤以上。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巩固永农抛荒整治成果,引导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全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万亩以上。深入实施现代种业“5655”工程,加快打造农业“双强”示范区。

(三)做好一篇文章,即“土特产”文章。市域以打造“六个一”产业为重点,每个县(市、区)主抓1-2条主导产业链,打造乡村“土特产”集聚区,招引签约重大项目200亿元。做活农旅融合文章,加快培育乡村工匠、农创客、农播客,带动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30亿元以上。

(四)推进一个路径,即城乡提升工程。一是大抓和美乡村。按照“十不十宜”要求,全年整治风貌落后村400个,新建和提升一批“一县一带一片”。二是重抓城乡融合。加快提升城乡七大能力,谋划建立强城、兴村项目库,加快推进省级试点建设,争创省评“五星”单位。

(五)用好一个法宝,即农村改革。在特色产业链上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抓好“三位一体”试点示范单元创建。在提质扩面中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稳慎推进龙港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加快实现3类改革县全覆盖。在点亮乡村行动中深化强村富民改革,实施六个“百千”行动,扩面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全市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比例达60%以上。

(六)守好一条底线,即渔业安全。常态化落实“1510”督查机制,开展春雷、“清港”、伏休整治等系列行动,全链条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迭代推进海上“千万工程”,健全完善编组生产、进出港报告、渔船点验等安全制度,依托商渔船防碰撞2.0及“海上斑马线”平台,提升叫通、叫醒、叫回三大能力。

(七)落实一个保障,即要素资源。建立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涉农贷款余额超9000亿元。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8%以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达5%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553”行动,大力培育市县乡村振兴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