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召开“政在发布”线上新闻发布会(第20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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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叶兴建(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点击播放视频 为盘活利用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从今年10月10日起,我市优化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让“互助共济”功能得到进一步释放。 政策亮点可以概括为三个“扩大”:一是成员范围的扩大。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的结余资金,从原来仅限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现在进一步延伸到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员。二是使用内容的扩大。职工医保历年账户不仅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自付费用(包括住院和门诊)、二类疫苗费用,还可以缴纳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出资部分。三是共济地域的扩大。为适应城乡人口流动与参保需求变化,今年年底之前,可实现省内跨地市使用家庭共济,医保公共服务越来越便捷。 那么,如何办理家庭共济呢?大家注册登记浙里办APP,首页搜索“浙里医保”,点击进入“浙里医保”后,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点击进入办事-选择家庭共济-点击确定-填写参保统筹区、绑定关系、享受人、享受人身份证号等信息,点击确定-信息确认并点击提交。特别强调一下,实行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内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历年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 另外,现在正值2025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如果大家已经办理家庭共济,想用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等渠道进行代缴,具体的操作指南已经通过温州发布、温州医保等官方渠道公布,大家按流程办理,非常简单方便。 如果说医保统筹基金为每位患者报销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是“大共济”,实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目标,那么职工个人历年账户资金家庭共济就是“小共济”,构建了“我为家人,家人为我”这一新的保障机制,从这个角度来说,新规尤其利好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请有需要的家庭,及时给家人办理家庭共济,用个人历年账户余额为老人小孩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减轻家庭压力,增强家庭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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