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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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施行。该《规定》是我市制定的第25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以“商业秘密”命名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指出,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创新力的重要举措。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以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升企业创新信心、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打造“温暖营商”品牌,强化组织实施,为我市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注入强劲动能。 葛益平强调,要做好宣传文章、营造浓厚氛围,协同新闻媒体,通过学习培训、立法解读、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等方式,推动法规进企业、进园区,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做实协同文章、强化保护链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过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指导监管、依法防范打击、完善标准规范,合力提升商业秘密行政和司法保护能力。要做优创新文章、扩大试点成果,建立广覆盖、全流程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和监管体系,形成更多温州辨识度的保护模式和实践经验,推动“创新试点”向“创新示范”转变。要做深监督文章、务求实施效果,开展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推动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发动广大人大代表一体推进,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共同做好《规定》立法后半篇文章。 市领导张洪国、梁超、王彩莲参加会议。(记者 金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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