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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召开“政在发布”线上新闻发布会(第23期)
发布日期: 2024- 11- 08 10: 5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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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许杰煌(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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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近段时间以来,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正在加快推进实施,其中,涉及我们交通领域的主要有这么两个方面:一个是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另一个是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它的动力电池更新。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这两方面政策补贴的申领办法。

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申领

目前,主要支持3个方向:一是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按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年限,给予1—4.5万元/辆的补贴;二是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在提前报废补贴的基础上,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还可获得每辆2.5—6.5万元的更新补贴,新购新能源货车还可获得每辆3.5—9.5万元的更新补贴;三是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3.5万元。

申领人要在2024年7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机动车行驶证注册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有关表格和证件材料。行驶证注册登记地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的,可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其它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补贴申领审核。

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补贴资金的申领

目前,主要支持2个方向:一是车龄8年及以上(也就是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一次性补贴8万元;二是车龄8年及以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的更换,每辆车一次性补贴4.2万元。

申领人要在2025年1月5日前,向公交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有关表格和证件材料(这里特别提醒,有关证件材料需在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完成)。市本级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的申请将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审核拨付补贴资金,其他县(市、区)自行确定审核拨付渠道。

各运输企业、各位车主,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已经在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补贴申领具体操作指南,相关申请表格和证件材料都有详细说明,大家有需要可以登录查询。希望大家积极利用好国家支持政策窗口期,力争符合条件的车辆、电池应换尽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