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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10 16:09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为加强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范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内作业及相关活动,保障城镇桥隧安全运营,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04号)等法规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温州市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规定》有关内容,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7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桥梁设施的种类、规模、结构、地质环境等情况划定城镇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并设置保护标识,向社会公布。

随着温州城市建设的发展,城镇桥隧的数量、规模都在迅速扩大。同时工程建设、施工等活动安全事故频发,不合理的施工乱象使得桥隧安全运营风险也随之增加,城镇桥隧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出台《规定》旨在加强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提升城镇桥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城市治理水平,优化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运维能力,推动温州市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二)《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04号);

(三)《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四)《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

三、主要内容

《规定》主要从适用范围、关键词诠释、职责分工、限制性作业行为、安全保护区域外延距离数值、审查程序等方面规范和明确了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内施工管理的相关工作,切实提升城镇桥隧等基础设施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温州市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有关施工作业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二)关键词诠释

城镇桥隧是指城镇桥梁和城镇隧道。桥梁主要包括跨河桥、立体交叉桥、涵洞、人行天桥;隧道主要包括隧道、人行地下通道、地下道路。

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是指城镇桥隧垂直投影面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水域或陆域。

(三)职责分工

《规定》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本规定;各级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工作;公安、资规、住建、交通、水利、应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城镇安全保护区域相关管理工作。

(四)限制性作业行为

《规定》明确了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内的限制性作业行为,包括河道挖掘、建筑打桩、修建地下结构物、盾构顶进、管线顶进、埋(架)设管线、爆破、基坑开挖、降水工程、大面积堆载或卸载以及其他可能妨碍城镇桥隧安全、使用、养护、维修的作业。

(五)安全保护区域外延距离数值

《规定》将城镇桥梁和城镇隧道按照规模分别划为四类,并根据作业种类以及桥隧规模明确了外延距离具体数值。

(六)审查程序

《规定》明确了限制性作业施工前的审查工作内容。凡在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可能影响桥隧安全运营的施工作业时,建设单位均应提前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城镇桥隧的现状调查资料、作业相关资料及城镇桥隧保护方案。

在审查通过后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还应与市政设施管理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并按有关要求组织施工。

(七)其他

《规定》针对城镇桥隧的监测、超限车辆通行、江河锚地等影响要素作了必要的补充规定和说明,并明确了城镇桥隧信息牌应以图文的形式标识明确安全保护区域。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四、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季必锋

联系方式:0577-88352744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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