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经济1+1”促低收入农户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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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县乡村振兴局获悉,2024年度“庭院经济1+1”红薯种植活动已圆满结束,首批共有377户低收入农户参与,预计补助资金总额将达到60.462万元,户均增收1600余元,第二批申报正在进行。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低收入农户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收益,更为我县乡村振兴事业注入了新动力。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低收入农户集成帮扶的决策部署,我县精心制定了《2024年度永嘉县“庭院经济1+1”活动实施方案》。依托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产业优势,将劳动力需求小、场地要求低、适合低收入农户生产的袋种红薯这种适合作为此次活动的特色产业。 通过这一传统农作物的种植,拓宽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加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各地积极响应号召,纷纷投身于“庭院经济1+1”活动中。他们充分利用自家空闲的庭院、楼顶、阳台等空间,采用编织袋种植红薯的方式,实现了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通过乡镇、村主导,资金奖补到户,帮扶干部与村集体紧密配合,为低收入农户提供种源供给、技术指导以及销售保障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据统计,一户低收入农户若种植30袋红薯,直接出售可增收900-500元,加上每袋40元的补助共计1200元,直接收益可达1700-2400元左右;若进一步加工成红薯干或红薯枣等制品出售,则增收更为显著,可达3700-4700元,对低收入家庭增收效果明显、有效。 此外,县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奖补政策,为农户们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于新购置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的低收入农户,政府将按5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同时,政府还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申请小额信贷贴息等金融支持,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县供销联社社属企业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整合“流动供销服务车”和商贸重镇的销售服务网点,为农户提供上门收购服务,实现了红薯的统购统销。 县乡村振兴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他们希望通过这类活动,提升低收入农户内生动力提高自主生产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开展规模化种植,同时通过番薯枣的生产与销售,帮助低收入农户达成增收共富的愿望。 接下来,我县将继续开展“庭院经济1+1”活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鼓励更多的农户和经营主体参与到“庭院经济1+1”活动中来,充分利用庭院、空闲场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种植项目。(记者 刘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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