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中考报名有哪些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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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明确有关规定如下: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报名参加中考; 2.所有参加本市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在我市中招管理系统中报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未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直接录取); 3.省内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读的考生,享受同城待遇; 4.省外户籍在本市就读的考生,在本市初中有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享受同城待遇。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不具备连续学籍和居住证等条件要求的,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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