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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4-0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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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王忠义:提高我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非处方药购买限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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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非处方药的购药最高限额已经长期没有调整,与当前的医药价格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建议由市医保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商议,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温州本地实际情况,对《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一是将我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非处方药的购药单次限额100元提高至150元-200元(最小包装除外);二是限定三日内零售药店医保非处方药总限额200元-300元,且购买药量不超过2-3日量;三是将医保基金购药最高限额的调整纳入常规管理,每年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和医药价格水平的变化,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医疗市场的变化和参保人员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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