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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3 17:27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总要求,深入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化思想教育。一是突出关键引领。持续健全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书目。二是强化全员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点内容,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对108名科级干部及基层中队长作《学习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座;分三批组织全局执法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听取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三是开展仪式教育。组织举行新任职干部和新招录年轻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开展“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题廉政教育,教育警示干部严格守法。

(二)聚力建章立制,完善规范保障。一是推进裁量规范“全覆盖”。修订出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定》和《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常见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165项高频执法事项裁量基准精细化;整合汇编上位裁量基准1264项,形成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一张清单”,覆盖全部执法事项。相关做法获原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小涛同志批示肯定。二是出台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修改及执法实际,修订出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共修改依据90条,为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在办案中正确履行职权提供依据。三是建立轻微违反免罚清单。梳理100多项免罚事项,制定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四是出台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按照要求制定出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

(三)紧盯关键环节,推动执法改革。一是加强改革统筹。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部门,积极推进改革顶层设计,形成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市县乡三级建立实体化运行的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市、县两级分别在业务指导、案件管辖、执法联动等10个方面因地制宜相继建立工作机制、规范;率全省之先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规范》《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等地方标准。二是明晰权力职责边界。根据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调整,开展市级扩展目录事项动态调整公示。严格按照事项编制要求梳理规范执法事项。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事项划转协议签订。开展大综合背景下的行政强制职权研究,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三是做出改革典型成效。重点突出基层赋能、数字化政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改革重点领域,重点抓案件审核、教育培训、中队建设等关键环节,坚持以小切口推进大改革,打造了一批具有温州特色的改革典型成果。全市5个改革项目获评省级优秀最佳实践案例;3个改革实践、2个监管“一件事”、5个增值化改革入选省级改革揭榜挂帅项目。

(四)强化合规指导,全力助企暖企。一是全面推广“三书同达”机制。在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提供《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以企业易理解、好操作、能遵守、会自查为基本目标,为企业经营管理涉法风险提供合规指引,已发送合规建议书 603份次,推动执法方式转变。二是系统编制合规指引。针对重点领域涉企高频违法事项,梳理行业高发法律风险,指导编制“建筑工地”“燃气企业”“餐饮企业”等系列《行政合规指引》,为企业量身定做建筑垃圾处置、文明施工、扬尘管理等合规指南,推动合规工作从“事后整改”到“全程防控”转变,企业检出问题整改合格率达100%。三是主动帮扶信用修复。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主动向被罚企业告知行政处罚不良信息公示网站、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推动“企业自发修复”向“主动告知和协助修复”转变。指导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942家,其中协助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27家,提前停止行政处罚公示34家。协助中小企业创成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1家、市级示范企业4家。

(五)聚焦监督指导,提升执法质效。一是强化法制监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领域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规定,指导市级处罚信息公示自查自纠401件,指导县级处罚信息公示错误纠正138件,案件文号纠正95件;开展季度案件抽查通报,分别就案件办理期限、裁量基准适用、赋权镇街案件开展专项督查。二是严格法制审核。通过提前介入、指导取证、疑难会商等形式提升案件审核质量。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实现连续四年零败诉、零纠错。全年没有案件在案卷评查活动中被评为不合格案卷,2个案件在全市涉企高频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中被评为示范案卷。三是加强法制指导。深入研究新事项、新领域、新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对基层执法办案程序、法律依据适用等提出指导意见。针对《浙江省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后建筑垃圾处置违反法律适用问题组织专题研讨,出台法制指导意见。开展全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办案能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评选产生办案能手12名,优秀案例14件。

(六)落实法治举措,提高法治水平。一是落实法治制度。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有关协议合同征求法律顾问意见50余次,邀请法律顾问单位律师参加讨论会10余次、参加行政诉讼8次。及时公布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宣传。结合新划转领域,编制全系统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文章20余篇,其中郑某某等5人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案被温州法治公众号发布。以河道采砂案为蓝本,筹拍以案释法视频参加市第八届“以案释法” 微课比赛,获得三等奖。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温州市城镇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等6个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或指导。做好新出台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是对照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执法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新划转事项还需加大实施力度,赋权事项还需进一步细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

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悌敏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专题调研、研究法治建设问题12次,大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法治工作,推动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聚焦能力提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审核统筹机制。建立全市“大综合一体化”法制审核人才库,形成覆盖面广、参与度高、上下贯通的法制审核人才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法治人才在规范执法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持续开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案能手评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培训。

(二)聚焦事项管理,持续推进改革深化。做好执法事项认领编制工作。根据省权力事项库动态调整,及时梳理更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及时跟进新市级立法事项创设,并纳入市级扩展目录。开展好事项评估、清理工作,对事项进行评估研判,按规定程序组织对虽有法定依据但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重复交叉的等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

(三)聚焦监督管理,持续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制问题研究,及时填补执法“真空”。重点开展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有效覆盖率、合法性审查率和依法公开率达“三个100%”。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争议化解、处罚信息公示等工作。

(四)聚焦增值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行政合规建设。推动“三书同达”机制真正“落地”。继续做好“信用修复一站式”在线办理便利服务,引导企业通过在线方式办理信用修复,实现企业信用修复“一次不用跑”。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