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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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丧葬补助政策
答复
您好,洞头区丧葬补助政策参考如下: 1、补助对象:重点补助对象包括:在册低保、低边、特困供养人员;在册重度残疾人;在册重点优抚对象;经组织部门认定的“三老”人员(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特困供养、低保、低保边缘人员。 2、补助标准:重点补助对象每例补助300元,特困供养、低保、低保边缘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负责免费提供指定墓穴或给予补助3000元,每例对象区级财政补助街道(乡镇)1500元。 3、洞头户籍少数民族(按照民政部、国家民委、卫生部关于《殡葬管理条例》中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规定的解释)死亡人员实行遗体火化的,除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外,再给予2400元/例补助。 4、实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葬法的,每例给予3000元补助,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的海葬方式,每例给予8000元补助。 5、已享受墓穴补助的特困、低保、低边对象不再享受节地生态安葬补助。 6、申领流程:丧户在乡镇街道窗口登记时,窗口办事人员会将补助领取所需材料收集完整,登记丧户银行卡信息,补助款直接汇入银行卡。 如还有疑问可联系洞头区殡仪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59387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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