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 | 办理情况 |
1 | 朱女士反映2023年12月份在鹿城区车站大道启优堡国际儿童成长中心购买早托早教课程,3月19日发现已经关闭,且该店已经变更法人,现在还剩1.3万元的课程无法联系法人退款,咨询针对异常情况能否限制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情况。 |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丹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在车站大道启优堡国际儿童成长中心商关店无法联系法人退款,想了解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查询,您反映的机构在市监部门登记的企业名称为“温州市启优堡课后托管有限公司”,登记机关为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城区市监局在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9日根据《蒲鞋市市监所的情况说明》以及《鹿城区消保分局关于暂缓市场经营主体变更的函》给企业录入警示,禁止企业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您反映该企业于2024年3月11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于前期该企业状态正常,企业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因此鹿城区市监部门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自2024年3月20日后该企业已设置警示暂停所有的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直到案件结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2 | 王女士反映在抖音平台购买一款498元美容院纹眉套餐。在店内剃眉时,营业员称团购的套餐没有了,随之推荐一个3000多元的套餐,最终讨价还价消费1580元才完成纹眉,要求退款。 |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丹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在抖音平台购买的498元纹眉套餐,结果花费1580元完成纹眉”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平阳县市场监管局调解,商家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向你退还1580元,你们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商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鳌江分局对商家立案调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3 | 鹿城区保利天悦房屋业主董先生反映开发商保利集团虚假宣传,该企业在销售时宣传的学区和当时的沙盘,与房屋交付后实际不符,要求处理。 |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丹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鹿城区保利天悦存在虚假宣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现售楼中心已经拆除,东面沿街的营销中心也搬空转为店面。在对住宅楼及周边区域的现场检查后未发现与相关房屋销售宣传广告。此外,通过对开发商所属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的宣传内容进行排查,亦未发现与保利·天悦住宅区相关的违规广告。建议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证据才能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在广告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4 | 企业负责人反映公司拥有产品的专利权,但发现被拼多多商家侵权,其已向拼多多平台提交书面等材料,至今未处理,其认为阿里巴巴等平台都可以投诉维权,只有拼多多无法投诉维权,认为不合理,要求处理。 |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丹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企业专利权,拼多多平台无法维权”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保护知识产权人权益是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经核实,拼多多平台为上海企业。若涉及专利侵权纠纷,您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表格下载一栏,下载专利行政执法文书表格填写,并附双方当事人身份情况、专利证书、专利权评价报告、年费发票以及相关侵权行为线索(一式两份)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会根据有关规定,将案件材料移送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您也可自行向上海局进行投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5 | 赵女士反映在展销会上购买一件品牌羽绒服发现内里有两个小洞,还会跑毛,影响正常穿着。现在展销会已经结束了,要求帮助退款。 |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丹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在展销会上购买羽绒服存在质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展销会举办方了解商家相关信息。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货处理,后联系您表示已经收到退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6 | 应先生反映目前市区各个停车场收费标准也不统一,比如南塘接四五号楼停车场过夜收50元,价格过高,咨询市区停车场收费标准。 |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丹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市区停车难,各停车场收费标准不统一,市区停车场收费的标准如何制定”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检查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对辖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定价范围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含机场)停车场,公立医院、列入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体育场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配套停车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国有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不得擅自提价、改变收费方式和使用非正规收费票据。其他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如需调整收费标准的,必须于收费前十五日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给予公示。不管是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还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经营者都要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12345”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及到南塘街4、5号楼的停车收费问题,我局行政执法队介入调查,已立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7 | 朱女士反映工人大厦京东健身房工作人员存在强行续卡行为,其在续卡后第一时间提出退款,但商家以等3个月等理由拖延,导致如今要求支付30%违约金,认为商家收违约金不合理,要求退全款。 |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丹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京东健身房续卡后要求退卡,需支付30%违约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系朱女士的丈夫魏先生于2023年8月与京都健身房签订合同,京都健身房认为30%违约金是合同中明确的。后经调解,京都健身房同意将收取的违约金降为20%,或魏先生自行转卡,但投诉人朱女士坚持要全额退款,京都健身房表示无法满足投诉人的要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