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关于2024年大型旅游团队奖励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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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雁荡山风景区合作旅行商的营销积极性,组织更多游客来雁荡山旅游。 二、奖励对象 大型团队须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共同发起申请,团队完成后按要求提供完整台账,最终通过地接社发放补贴。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奖励条件:在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自一个地方的游客占比80%(含持居住证人员,省外游客以省为单位,省内游客以地级市为单位),门票购买B/C/D 组合套票的团队,在雁荡山风景区内住宿一晚,用一个正餐及以上,且整团购票人数达到相应标准,给予大型团队专项奖励。 套票内容及价格:
(二)奖励标准: 1、大团、专列奖励:汽车团不低于200人给予营销补助6000元,汽车团不低于500人给予营销补助2万元;动车团不低于200人给予营销补助1万元,动车团不低于400人给予营销补助2.5万元;专列不低于300人给予营销补助2.2万元,不低于500人给予营销补助4万元;飞机团同一航班不低于80人,进出口港为温州、台州,购买门票C线(挂牌价 180 元起)及以上,给予营销补助5000元。 2、飞机切位政策:对组织中远程市场客源地的团队,飞机切位每班不低于20人且从同一航班(出发地为同一城市)出发,进出口港为温州、台州,购买门票C线(挂牌价 180 元起)及以上,6个月内连续飞20班及以上给予营销补助3万元。 享受此政策的团队,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奖励,但计入年销售总额。 四、奖励时限 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 年11月30日。 解读机关: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陈晓宝 联系电话:0577-6218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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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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