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市公安局现将《温州市地方性法规涉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见附件1-4)予以公示。该基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温州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温州市地方性法规涉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xlsx
附件2:温州市地方性法规涉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xlsx
附件3:温州市地方性法规涉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lsx
附件4:温州市地方性法规涉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