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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能源出租汽车数量持续攀升,引领行业低碳转型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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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紧抓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重要契机,持续推进我市出租汽车新能源化工作,巩固拓展新能源出租汽车快速更新势头,进一步促进行业低碳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上半年,全市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含网约出租汽车)5300余辆,占全部新增更新出租汽车比例达99%,提前超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其中,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占总量比例达89.79%,居全省前列。 一是强化市场保障。多次与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等座谈交流,询问了解车主、司机关心的新能源车痛点难点问题;主动组织行业代表与主流车企对接,推动车企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如延长电池质保时长等;积极对接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沟通推进充电桩建设,解决使用新能源车的后顾之忧。 二是强化公营引领。在开展公司化经营出租车经营权第三轮服务质量招投标时,就明确要求中标企业必须购买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积极尝试走出第一步。同时,在国有企业层面也进一步加强新能源车的购买使用推广。随着车辆的上路营运,新能源出租汽车优势逐步得到行业认可,为后续新能源车纵深推广发挥了先导性作用。 三是强化资金补助。合理使用油补退坡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近年来相继出台《温州市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对购买新能源出租汽车给予2万/辆的奖励,以降低购车成本,激发行业动力。截至目前,累计兑现奖补资金5000余万元,杠杆效应凸显,撬动3亿多元的购车资金,推动行业新能源车比例持续提升。 四是强化政策导向。随着国家对新能源车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强,行业共识逐步形成,适时修订了《温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除计税价格高于15万的高档车型以外,网约出租汽车均要求使用新能源车。同时修订了《温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要求新增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必须使用新能源车。在确保行业平稳发展的前提下,两个基础性文件顺利出台,为今后行业全面新能源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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