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试点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非机动车案件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7月4日-7月15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