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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13 17: 1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发改委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zfgw.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绣山路321号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邮编:325009;电话:0577-8896065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年网站共发布信息35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条,政策解读文件7条,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信息192条。按要求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决算、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调相关处室和委属单位高质量回复,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其中办结6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7件。积极做好群众沟通,开展征集调查2期,收到意见建议6条,公布调查结果1期。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审批制度,确保流程追溯可查。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做到及时上网公开,按照“合理合法、精简效能”“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核对已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规范发布形式,补充文件要素,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文件17件。



(四)新媒体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多方位筑牢政府信息宣传阵地。聚焦工作重点,利用公众号积极宣传我市发展改革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259条;通过“春节不停工”“共同富裕”“投资‘赛马’激励项目”等专栏的发布使信息内容更直观、宣传效果更显著。同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平台作用,拓宽信息渠道,利用中央、省级、市级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40余条。


(五)监督管理保障。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专人负责,指定专人对网站、新媒体信息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工作职责,不断梳理完善温州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严格履行《温州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内容审核,提高公开质量。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组织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自查,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2

0

0

0

0

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1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2

0

0

0

1

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5

2

0

0

0

1

6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短板,如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仍需深化,政策解读力度仍需加强。我委将进一步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发改条线重点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力求以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三是强化门户网站管理,持续做好网站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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