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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16 16: 4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温州市河湖管理中心(地址:温州市绣山路19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232695、0577-5757996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温州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年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580条。其中,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57条,新开设“2023年度温州水利十件大事”“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2个专题。“温州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3条,推出“水利大会战”“温州河长制故事”“民生实事成绩单”等系列专题。发布政策性文件2份,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样式制作(转载)政策解读7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4期、媒体集中采风活动4场,策划“温州市高品质共富亲水IP”“为未来节水”“未雨绸缪看防汛”等重点系列报道,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超500篇。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高质量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2024年,温州市水利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温州市水利系统信息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规范开展新闻发布、网站管理、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后发、多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做好网站栏目、“温州水利”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管理,及时排查整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的错误链接等,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健康运行。

(五)监督保障

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确保准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不足之处,比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

2025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重点工作及政策解读力度,积极探索更加多样性的解读方式,以更加直观生动的形式准确传达部门声音,不断增强解读效果。二是强化新闻信息宣传,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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