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市级部门单位 > 2024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17 09: 5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http://wzzhzf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96798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任务、丰富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4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98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44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549条,同时及时在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政策解读9件,并完成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存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温州综合执法”政务微信更新量456条,公开信息聚焦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

图片4.jpg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4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依申请公开业务,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认真对待每一份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结转上一年办理1件,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全年有1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果维持),无诉讼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内容管理工作,根据每个栏目更新时限要求及时更新,清理整合无更新栏目,开展政府信息发布自查整改,杜绝国家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泄露,及时整改严重表述错误、错误链接等问题,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舆情,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健康运行。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工作,根据要求完成集约化平台用户“浙政钉”账号绑定工作,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切实做到上网信息先审后发,且编审分离。加强网站安全建设,开展网站系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重要节会期间内容发布和安全监测,确保网站全年运行无安全事故。

(五)健全监督保障

进一步落实“三审三定”制度,强化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公开质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运用好事前校对系统,确保所有发文都经省平台备案,跟进发文流程,积极协同转发省市文章,提高文章质量,推出“数说执法蓝”“图说执法蓝”等系列报道,提升账号运营效果。2024年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9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1

0

0

0

0

5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二是信息公开风险防范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着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城市高质量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策划专题信息栏目,多视角、多方式呈现信息报道,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着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在解读形式上,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创新推出图文解读。在解读内容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达到政策解读的文质兼美。

(三)着力提升防风险能力。强化信息公开风险隐患的预警监测和排查处置,密切关注信息公开苗头性问题,既要用好阵地,又要管好阵地,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必须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守牢信息安全底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