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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18 16: 34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司法局 字体:[ ]

温州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所涉及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温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邮编:325027;电话:0577-8836607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提升法治温州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与公信力,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依托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温州法治”、普法抖音号“温州普法”等新媒体矩阵,主动公开法治温州建设和司法行政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公共法律服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重要信息。在人事任命、处室职能调整后,及时调整相关栏目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查询。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拓宽政府信息传播渠道,全年司法行政工作获媒体报道94次,其中法治日报4次,浙江日报头版2次,浙江法治报头版3次。2024年度法治温州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获温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第12期刊载。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市司法局持续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优化完善内部处理流程,耐心细致接待接听咨询,面对复杂或多人就相同事项提交的申请件,召集相关处室进行专题研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例办理,确保回复精准全面,有效满足群众的申请需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办理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件12件,配合协查2件,答复率100%,申请人对办理结果认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市司法局名义制定(包括会同其他单位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后,决定继续有效(含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予以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板块,严把信息发布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涉及保密的政府信息内容,审查后予以发布。门户网站共开设专栏29个,全年发布信息1339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73条。2024年,微信公众号“温州法治”发布推送419条,普法抖音号“温州普法”发布普法短视频345个,大力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印发《温州市司法局信息工作办法(2024年度)》,举办温州市司法局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建立全市政务信息晾晒通报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宣传公开业务水平。开展重点事件24小时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健全舆情会商处置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温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有不足之处,一是面对复杂的依申请公开件,部分经办人知识储备办理经验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处室人员调整以后,接任的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熟悉。

针对上述问题,市司法局将落实落细培训工作,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与认识,提升公开质量。不定期组织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模拟实战演练,提升队伍业务办理水平和战斗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温州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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