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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问题编号三十六<三>)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21 17: 44 浏览次数: 来源: 督察组 字体:[ ]

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问题编号三十六<三>)“温州苍南县牛乾村、凤岭村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毁林种植,分别侵占国家公益林39.4亩和17.8亩”问题,按照《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恢复地块原有林地植被。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2024年12月底前,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完成牛乾村和凤岭村相关地块林地补植。

2.举一反三。2024年12月底前,温州市对侵占林地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长效机制。2024年12月底前,苍南县出台完善《苍南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并以林长制考核要求为抓手实施用林管理。温州市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苍南县于2024年4月对桥墩镇凤岭村地块做出行政处罚决定,6月对沿浦镇牛乾村地块做出不予处罚决定。目前相关地块已完成林地植被恢复,凤岭村地块共种植乔木9440株并播撒草籽160斤,牛乾村地块共种植乔木12050株。

2.举一反三。温州市对毁林种植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下发《关于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全市林草执法工作方案》,重点开展毁林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全市案件查处整改指导督导,全市共计巡查19728次,查处案件1119件。

3.长效机制。2024年11月,苍南县出台《苍南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并以林长制考核要求为抓手实施用林管理。温州市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截止2024年12月,全市已整改销号2024年度问题138个。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4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7-8555101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