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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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829元,比上年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1527元和44263元,分别增长4.6%和6.3%,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4.3%和6.0%。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1459元,增长11.2%。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0272元,比上年增长7.2%,扣除价格因素增长6.9%。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56851元和33934元,分别增长6.6%和8.8%,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6.3%和8.5%。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4%。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7.1%和33.9%。 全市设乡26个,镇92个,街道67个。居委会(含社区居委会)716个,村委会2951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388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908个、基金会116个。 全年全市参加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23.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5.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0.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96.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73.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279.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219.8万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为3163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月标准335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五大险种)支出总额824.6亿元。 年末全市在册低保对象10.13万人,其中城镇0.88万人,农村9.25万人,全年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11.02亿元,比上年增长3.9%。城乡低保同标,提升至平均每人每月1145元。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床位23139张,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0家,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567家,全年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439个;全市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9565对、离婚登记13756对;办理收养登记3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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