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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监局关于《温州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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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法规〔202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国药监法〔2024〕11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浙市监法〔2023〕14号)、《浙江省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从轻、从重处罚裁量基准》(浙市监法〔2023〕15号)整理汇总,形成《温州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详见附件)。本裁量基准清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裁量基准变化情况予以动态调整,特此公示。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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