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关于《温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改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 ||||
|
||||
《温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改版)(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4月22日-5月22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建议增加试点基金的备案要求。 二、意见处理 市府办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府办将会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改版)(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