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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经发)局、温州海经区经信和科技人才局,局机关各处室、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局对2025年5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继续有效2件,废止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2月3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附件2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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