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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15:5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https://nync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人民政府(绣山路321号)1号楼309办公室,邮编:325000,电话:0577-88966989,传真:0577-8896884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公众关心关切、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筑牢公开基础保障等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和透明性,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履行主动公开职责。2025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66条,“温州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16条,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市场数据等,全方位满足公众知情权。12月8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立左参加市委新闻发布会,聚焦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介绍和解读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12月24日,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子亮参加温州市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发布会(第五场),介绍“十四五”时期温州深化提升“千万工程”,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情况。

(二)切实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事项。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通过网络申请7件,通过信件申请5件,均已及时答复并提供相应资料。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自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使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合理合法、精简效能”“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文件16件。

(四)不断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及时回应舆情和社会热点,多方位筑牢政府信息宣传阵地。同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平台作用,拓宽信息渠道,利用省级、市级媒体平台发布信息70余条。

(五)全面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明确将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内容,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组织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自查,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不断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先审查、后公开”,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回应到位,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缩差共富”重点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加强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和发布,通过多种平台和渠道公布和传递公众所关心的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创新公开方式,运用图文等多种形式,配合重点政策文件及时推出配套解读内容或产品,运用好各类平台的互动功能,不断满足公众对“三农”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完善公开制度,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完善系列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