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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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60元,比上年增长4.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3%。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4347元和46446元,分别增长3.5%和4.9%,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3.8%和5.2%。城乡收入比由上年的1.84缩小至1.82。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3815元,比上年增长11.0%。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2591元,比上年增长4.6%,扣除价格因素增长4.9%。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59201元和35758元,分别增长4.1%和5.4%,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4.4%和5.7%。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5%。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7.3%和33.6%。 全市设乡26个,镇92个,街道67个。社区居委会(含未改制居委会)721个,村委会2949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38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322个、基金会112个。 全年全市参加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12.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7.0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9.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97.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77.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275.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234.5万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为319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月标准355元;社会保险基金(五大险种)支出总额881.4亿元。 年末全市在册低保对象10.07万人,其中城镇0.88万人,农村9.19万人,全年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11.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城乡低保同标,提升至平均每人每月1190元。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床位24500张,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1家,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67家,全年减少老年食堂(助餐点)6个;全市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3560对、离婚登记15889对;办理收养登记2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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