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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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
对毕业5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申请对象:
第1类对象: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第2类对象: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一)新(首次)来温工作要求;
(二)用人单位要求;
(三)年龄要求;
(四)毕业时间要求;
(五)毕业身份要求;
(六)毕业学制要求。申请流程: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发放补贴
申请方式:
第一类申报对象:
1、个人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请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搜索“就业补贴”。
2、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隶属地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自动确定。
第二类申报对象:
个人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社保参保地选择辖区,并按照提示填报。
申请材料: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 -
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录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申请对象:
第一类:2022年1月起,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
第二类:2021年1-12月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与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要求;2.毕业时间、身份、学制要求申领时间和流程:PC端登录浙江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根据社保参保地选择辖区,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办理申报。 -
公积金补贴民营企业招录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按每人最高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公积金补贴。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纳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3000元。申请对象及条件:在温民营企业招引2020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来温、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领流程:单位申报-资格审核-发放补贴
申领方式:申请单位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搜索“公积金补贴”,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公积金补贴”,按照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符合条件人员信息、上传附件。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份至9月份。 -
交通补贴1.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给予温州市内每人次100元、浙江省内(除温州市外)每人次500元、浙江省外地区每人次1000元的交通补贴。
2.对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外引才活动的当地高校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次100元的交通补贴。
3.经认定,带队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申请对象及条件:
第1类对象。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第2类对象。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在校大学生及经认定带队人员。
第3类对象。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外引才活动的当地高校在校大学生及经认定带队人员。申请流程: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发放补贴
*个人申报:1.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内引才活动人员,在指定网站报名;2.经人社部门核准,确认参会的人员活动当天至现场报到;3.受邀并完成报到的申请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申报交通补贴。
申请方式:申请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PC端登录“温州人才之家”或手机端搜索“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云”,按照提示进行申报。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内引才活动的带队人员,通过线下集中向审核部门申报。 -
住宿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审核设立经济型酒店为大学生驿站,为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来温求职,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时,提供一次性最长10天的优惠住宿服务,每人每天补贴标准为120元1.大学生入住驿站申请对象及条件:
第1类对象。来温求职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
第2类对象。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的在校大学生。
2.住宿补贴申领对象及条件:经人社部门审核设立的大学生驿站,且为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来温求职,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时提供短期住宿服务,最长住宿时间不超过10天。 -
实习生活补贴支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来温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活动,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以及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其中港澳台在校大学生在温实习期间必要的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由政府承担,并给予实习单位一定的实习指导服务费,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2000元。申请对象主要分为二类:
第1类对象。受政府部门邀请来温参加实习活动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第2类对象。受政府部门邀请来温参加实习活动的港澳台在校大学生。 -
优秀创业项目补贴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且其项目在温州市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申请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后其项目在温州市区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申报材料:
1.优秀创业项目声明函(附件1)原件;
2.获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团队成员身份证;
4.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申领时限:优秀项目奖补需在满足条件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新来温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贷款全额贴息不超过LPR+10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申请对象:
1.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
2.中小微企业需招用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贷款重点人群”),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创业担保贷款流程:银行放贷调查-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核-担保审核-贷款发放
*银行放贷调查。借款人向经办银行提交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下载链接)和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个人贷款: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证明、身份证和“重点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在校大学生在读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复退证书、残疾证等)、银行所需资料等。
2.企业贷款: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招用“重点人群”身份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科技孵化器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银行所需资料等。
办理方式:借款人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个人搜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企业搜索“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在线
违规处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违规处理
1、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虚假缴纳社保、虚构培训机构等方式骗取补贴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出售毕业生个人信息的中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列入人才政策兑现“黑名单”。
2、用人单位存在骗取、套取、拒绝配合退回重复享受奖补资金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3、对被证实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单位,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取消人才政策享受资格1年。【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实习生活补贴违规处理
实习生活补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实习单位,一经查明,列入人才政策补贴申领黑名单,报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和市征信中心备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1、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虚假缴纳社保、虚构培训机构等方式骗取补贴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出售毕业生个人信息的中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列入人才政策兑现“黑名单”。
2、用人单位存在骗取、套取、拒绝配合退回重复享受奖补资金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3、对被证实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单位,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取消人才政策享受资格1年。【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实习生活补贴违规处理
实习生活补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实习单位,一经查明,列入人才政策补贴申领黑名单,报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和市征信中心备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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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寻找附近的大学生驿站?
方式一:手机小程序搜索“温州市大学生驿站地图”即可查看驿站地址、驿站情况简介、咨询电话等。
方式二:扫描右图二维码。 -
如何报名实习?登录温州人才网,点击“大学实习”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