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补贴
-
就业补贴词条解释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是温州市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就业补贴政策,旨在增强青年人才吸引力,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就业补贴。补贴分 2 期享受,申请人在同一单位每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给予 1 期补贴,每期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 50%,超过部分不足 12 个月的不予补贴。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2025年7月1日后首次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申领对象须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且工资收入(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为准)低于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申请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发放。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个人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社保参保地选择辖区,并按照提示填报。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2.单位年报等证明企业划型的材料。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4.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申请人需提供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5.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6.其他证明材料。受理部门 地址 联系方式 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中心 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 0577-89090326 鹿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广润嘉苑1楼A17,A18) 0577-88129822 龙湾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中心 龙湾区科技创新大楼10楼1006室 0577-86968750 瓯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区行政中心12号楼1楼 0577-88520579 洞头区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洞头区人民路16号305室 0577-63483920 乐清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乐清市城南街道翔云西路199号二楼211室 0577-61520078 瑞安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瑞安市玉海街道万松路58号三楼 0577-65611793 永嘉县人力社保局就创中心 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05 0577-57999906 文成县人力社保局就创服务中心 文成县大峃镇县前街185号中欧大厦三楼306办公室 0577-59005387 平阳县人社局就业处 平阳县昆阳镇吉祥路108号人力社保大楼四楼401室 0577-59885167 泰顺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3号四楼402 0577-67588779 苍南县就业人才开发科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3楼312 0577-68878615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二号楼304办公室 0577-59911820 -
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录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申请对象:
第一类:2022年1月起,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
第二类:2021年1-12月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与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要求;2.毕业时间、身份、学制要求申领时间和流程:PC端登录浙江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根据社保参保地选择辖区,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办理申报。 -
公积金补贴在温民营企业招引2020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来温,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纳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3000元;在温民营企业招引2025年7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来温,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纳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元。在温民营企业招引2020年9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来温,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领流程:单位申报-资格审核-发放补贴
申领方式:申请单位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搜索“公积金补贴”,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公积金补贴”,按照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符合条件人员信息、上传附件。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份至9月份。 -
交通补贴1.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浙江省内(除温州市外)每人次500元、浙江省外地区每人次1000元的交通补贴。
2.对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外引才活动的当地高校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次100元的交通补贴。
3.经认定,带队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申请对象及条件:
第1类对象。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第2类对象。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在校大学生及经认定带队人员。申请流程: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发放补贴 *个人申报:1.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内引才活动人员,在指定网站报名;2.经人社部门核准,确认参会的人员活动当天至现场报到;3.受邀并完成报到的申请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申报交通补贴。 申请方式:申请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PC端登录“温州人才之家”或手机端搜索“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云”,按照提示进行申报。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内引才活动的带队人员,通过线下集中向审核部门申报。 -
住宿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审核设立经济型酒店为大学生驿站,为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来温求职,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时,提供一次性最长15天的优惠住宿服务,每人每天补贴标准为120元1.大学生入住驿站申请对象及条件:
第1类对象。来温求职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
第2类对象。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的在校大学生。
2.住宿补贴申领对象及条件:经人社部门审核设立的大学生驿站,且为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来温求职,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时提供短期住宿服务,最长住宿时间不超过15天。 -
实习生活补贴支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来温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活动,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以及在温期间人身意外伤害等保费。其中港澳台在校大学生在温实习期间必要的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由政府承担,并给予实习单位一定的实习指导服务费,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2000元。申请对象主要分为二类:
第1类对象。受政府部门邀请来温参加实习活动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第2类对象。受政府部门邀请来温参加实习活动的港澳台在校大学生。
违规处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违规处理
1、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虚假缴纳社保、虚构培训机构等方式骗取补贴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出售毕业生个人信息的中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列入人才政策兑现“黑名单”。
2、用人单位存在骗取、套取、拒绝配合退回重复享受奖补资金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3、对被证实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单位,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取消人才政策享受资格1年。【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实习生活补贴违规处理
实习生活补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实习单位,一经查明,列入人才政策补贴申领黑名单,报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和市征信中心备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1、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虚假缴纳社保、虚构培训机构等方式骗取补贴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出售毕业生个人信息的中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列入人才政策兑现“黑名单”。
2、用人单位存在骗取、套取、拒绝配合退回重复享受奖补资金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3、对被证实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单位,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取消人才政策享受资格1年。【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实习生活补贴违规处理
实习生活补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实习单位,一经查明,列入人才政策补贴申领黑名单,报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和市征信中心备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常见问题
-
非温州户籍是否可以享受就业补贴?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户籍地没要求。
-
2025年7月1日前来温州的是否能享受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