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市级部门单位  >  2025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14:5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http://wzzhzf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96798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提升公开精度,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5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371条,具体包括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587条,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更新1784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们持续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相关资讯,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份,规范性文件与上级文件配套政策解读材料4篇。在微信平台,“温州综合执法”政务微信围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全年推送信息470条。

2025年,我局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中国建设报等国家媒体开辟专栏,搭建电视“微阵地”,全面建立“声、屏、报、网、端、微”立体宣传矩阵;树立“精管善治·共筑强城”主题品牌,开展“城心为民”“改革成果”“先锋力量”“回眸奋进路 蓄力再扬帆”等专题宣传,在各大媒体刊发报道279篇(温州发布38篇、省级媒体51篇、国家级媒体28篇),持续打响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品牌。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与效率,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答复,确保及时回应社会公众需求。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结转上一年办理1件,全部按期完成答复。在答复结果中,2件予以全部公开,1件予以部分公开,2件因本机关未掌握其他机关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

全年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均为其他结果(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未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局着力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对已发布内容实施常态化“回头看”,清理整合长期未更新栏目,并全面开展了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以平台整合与规范管理为重点,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一是有序完成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二是贯彻“统一发布、功能集成”原则,实现了局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统一规范管理,平台集约效应初步显现。

(五)健全监督保障

2025年,我局围绕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与动态调整的全链条机制。明确各处室(单位)的公开责任,规范公开流程与时限,最终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实效性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废止1,失效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短板: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有待拓展;二是政务舆情风险防控能力有待加强;三是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管理有待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问题,补齐短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与处置机制,提升应对能力。三是规范平台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