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www.wenzhou.gov.cn/col/col1229424693/index.html)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府东路561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998703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温州市住建局围绕政务办理,强化高效协同,多措并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主动公开。一是规范政务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包含组织机构、应急管理等15大领域21个类别,确保信息分类更合理、呈现更直观。二是保证质量,全年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732条,规范性文件3条,政策解读7条,回复群众“互动交流”栏目来信咨询203条。加强“住房补贴综合管理系统”“温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商品房)”等子系统建设。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全年发表新闻报道270余篇,其中国家级25篇,省级50篇,4篇登上学习强国;更新温州住建公众微信号1178篇;制作发布“绿道网建设”“未来社区建设”“城市风貌建设”等政策宣传解读类视频30余条;召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房屋单体码”“房地产政策”等新闻通气发布会5次;出版温州建设报12期。四是加强社会合作,提升公众参与度。围绕“智能建造、赋能未来”“品质城市、深度体验”等多项主题,开展各项民间论坛和市民参观监督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其中办结17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28件,完成交办任务2件。在线访谈1次,答复市民提问73条。

(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聚焦“保障性住房”等国家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多媒体平台,融合市民走访团、“城市体验师”等线下活动,开展各类宣传。针对我市今年出台的《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政策,运用新闻直播间、视频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详细政策解读和权威解答。



(四)政府信息管理。先后修订发布了《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温州市住建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指导性文件。严格执行公开审核程序,做好公开属性审查。核对已发布的政策文件,查漏补缺、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27件。强化分工责任,优化政务公开时效管理,实行限时整改责任制,提升门户网站运行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电子目录体系,梳理整改官方网站版面内容,完善平台架构。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排查整改错漏违规信息,常态化住建领域舆情分析研判。搭建文字检测智慧系统,采取“人工+机检”模式,及时发现并修改错别字和表述错误,保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平安运行。

(六)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系统年度考核中,并作为年度“住建擂台·六比六赛”活动重要内容。推行政务公开与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工作相结合,定期自查,加强监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提升政府公开和宣传队伍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2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7

1

0

0

0

0

1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8

0

0

0

0

0

1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9

1

0

0

0

0

1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8

0

0

0

0

0

2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1

0

1

3

0

4

9

16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和内容仍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日趋增加,新旧问题重叠出现。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聚焦重点领域民生民计热点,加强公开目录梳理,提高信息公开频率和品质。二是继续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做好疏导工作,保持和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司法部门的沟通衔接,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中年末考核评比和局系统“住建擂台·六比六赛”考核中,加大日常监管,建立定期排查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安全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