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mzz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21566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宗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整体智治”理念,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修订《条例》要求,公开内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经统计,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213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依法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期按规办结2件,没有发生重复申请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网站管理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坚持做到“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需经过经办人确认、处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2023年度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智能解析技术、大数据运算支撑、内容样式适配,完成适老化建设和无障碍建设并通过评测。以突显政务公开、专题宣传、信息报送三大功能为导向,通过规范栏目设置、整合页面布局,改版升级门户网站,集约纠错历史条目,实现新媒体、网页同源发布。进一步理顺“采、编、发”推文发布机制,强化前置审查,引入人工、系统多重纠错,保证稿件质量。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评价考绩。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处室落实责任分工,按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意见,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促进政务公开能力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受理申请的数量为2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的数量为5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还存在差距。一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全员参与的责任意识有待继续加强;三是公开形式还可以更加丰富。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五公开”。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等配套机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人管理、重点时段值班值守、“系统+驻场”安全防护等制度。二是创新工作模式。聚焦“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目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探索建立多渠道全媒体政务公开平台体系。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三是强化互动互通。围绕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重要政策,依法公开、精准解读。更多运用案例解析、图表图解、动画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展现方式,进行全面、立体解读,实现群众与政策信息共频共振,增进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民宗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