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yb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880725;传真:0577-888807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医保待遇政策、医保领域改革、便民服务事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情况,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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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6条,主要侧重于工作信息类。截至2023年,医保网站访问量累计超过7330937人次,日均浏览量1.7万余人次。“温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粉丝用户17.9万余人,同比增长12.5%,粉丝活跃度达42%以上,全年共发布信息441篇,总阅读数95.8万。

(二)回应群众诉求方面

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2023年,受理并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高度重视群众意见,网络问政留言公开回复35条,平均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6月19日,联合温州综合广播《空中服务台》栏目,在早高峰期间向听众详解医保政策。6月26日,走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专场接听群众热线,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平台载体建设方面

依托局门户网站和温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对医疗保障工作信息进行实时动态公开,并充分运用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州发布、主流新闻媒体、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多个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3年按浙江省政府要求,升级“温州医保”公众号,将医保中心公众号并入“温州医保”,统一发声窗口。

(四)信息发布管理方面

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了市级医保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完善网站安全监测预警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成立系统网络舆情监测队伍,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严格遵照《温州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强化信息发布审查,所有上网信息经专人审查后予以发布。全年,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市政府“医保纾困·携手共富”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1场,主动发起媒体通气会2次,切实提升医保政策知晓率。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浙江日报纸媒、潮新闻、浙江新闻联播、学习强国、温州新闻联播、温州发布等有影响的媒体上报道医保信息超百次,年初《聚焦高质量发展 | 浙江温州:医保“温度” 提升“幸福指数”》在新华网总网刊出。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内部办理程序。每月对各处室所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局年度考核考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政策解读的趣味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文字较多,图片宣传解读较少。2024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加强内容把关,避免出现错别字、不规范表述等。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在政策解读方面增加图文、视频等形式,让群众更加直观了解医保政策。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邀请老师授课、派员出去参加培训的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建好用好门户网站、“温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温州医保”视频号等网络阵地,向社会公众传递医疗保障领域民生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