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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1- 29 14: 0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报告由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zhou.gov.cn)和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wzzhzf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968595)。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和主要措施

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疫情防控、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执法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办理、反馈、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优化行政审批(许可)指南、办理流程,重点突出“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全力助推“两个健康”先行区的创建。

(一)规范建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办事指南标准化。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省市县三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表、流程图为基础,认领政务服务2.0版许可事项52项,新增便民利企“一件事”改革事项2项,规范化、流程化办事服务指南,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同步更新。

2.常规材料数字化。今年面临疫情防控这一重点任务,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这一高频事项,通过智慧渣管平台提前录入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和运输载具信息,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审批流程及报批资料,落实了“不见面”审批,办事群众一次都不用跑。

3.结果公开常态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当日办结当日公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布,并将核准的运输期限、线路等主要信息制作成二维码运用到许可文书中,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二)创新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我局充分运用市局网站、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新闻发布会等载体,使政务信息的传播面更快、更广,舆情回应更快。加强与媒体互动,将我局重点工作、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及时向公众展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民监督团、媒体代表,通过现场看、当场问等形式回应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形成良性互动。

(三)  主动公开的内容

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38条。内容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民生实事、行政审批、人事信息、新闻资讯等。

(四)主动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门户网站http://wzzhzfj.wenzhou.gov.cn/)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全年共发布信息3737条。 同时,将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在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

2.“两微”平台。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补充,全年发布信息401条。

3.新闻媒体。全年被各大媒体录用稿件364 篇,其中国家级22条(中国新闻网总网3条),省级17条,本地媒体头版28篇,专版6个。编辑温州城管执法微信公众号165期;被“温州发布”采用39条,编辑推送“温州城管执法”微信公众号165期,35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1

30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

-21

18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8

+58

90

行政强制

14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2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0

1930021.7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信函申请8件,其中6均及时予以答复,请示、报告和批复、抄告类、事务性公文及各类会议纪要等暂不予公开。有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系统性、专业性研究还不够。2021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做到上下联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健全制度,严格规范。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是强化平台,广泛宣传。进一步规范网站、微信、智慧城管APP等平台运行维护,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宣传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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